執法者人權觀嚴重不足 繼續荼毒無辜百姓

2023/07/02    文/林力/退休教師   

台灣解嚴至今,各項改革嚴重的落後,執法者的人權觀仍然嚴重的不足,「寧可錯殺,不願錯放」、「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殺一儆百」、「官官相護」等等毫無人權觀的作風仍時有所聞!如「919竹北事件」志工黃媽媽街頭舉牌被警察押人案、警察臨檢竟能要求女子脫光受檢,還原地跳2下,這是民主國家的作風嗎?那誰家女孩敢出門呢?及多起警察過肩摔案等...,都是執法過當的問題,結果僅是執法過當記過處分,然後呢?繼續執法荼毒百姓,還是保護百姓真不敢想像,警察職責本就是保護百姓,就更應該尊重百姓的人權,所有的執法者都應如此。

發生在109年「919竹北事件」,當日於路旁舉牌表達法稅改革訴求的黃姓志工媽媽,傍晚被竹北六家派出所警察盤查後,以現行犯名義被帶回派出所偵訊,半夜移送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竟在深夜受理並對志工媽媽限制住居,直到凌晨一點左右才將她釋放。黃姓志工媽媽歷經7小時高壓力的扣押、訊問,走出地檢署即昏厥送醫,醫師診斷為急性壓力症候群。六個月後,檢察官查無具體證據不起訴,但黃姓志工媽媽無辜受迫害卻無人被究責,學者專家直指這是政治人權迫害事件。公民記者實地採訪,還原迫害過程,揭發背後祕密,期盼施暴者知錯改過,正義終能伸張,人權得以落實,真相永不埋沒。

社團法人永社理事長黃帝穎律師指出,到21世紀現在警察還這樣,妨礙名譽是輕罪,這樣就逮捕,顯然違反比例原則,不是現代法治國家所容許的,也不是現代民主國家應該有的執法態度,這應該要追究。誠銓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陳祖祥認為:「警察當街把表達言論自由的人,還不知道罪名就逮捕,這是無法忍受的事情。」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表示,今日也是「支持酷刑受害者國際日」,近日性騷擾MeToo風暴,讓他關注受害者權益的保護,因為性騷擾事件被侵害者通常不敢聲張提告,只敢向媒體投訴,因為提告的過程中總是會造成2次或多次傷害,所以刑事司法對被害人保護,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如果國家是加害者,對加害者究責,權力更不平等,吳景欽舉中壢詹老師遭警察濫權事件,檢警關係密切下要求檢察官起訴警察很難成立,如果向上級檢察機關申請再議不成,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成功率很低,最近立法院修正將交付審判改為裁准自訴,以919竹北事件黃姓志工媽媽自訴案為例,要自己找律師(刑事案律師費用很高),卷證要由檢察官提供相關卷證移送過來,檢察官又心不甘情不願。而在五億高中生案未來走向,也是會向法院聲請裁准自訴,但目前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或被害人不能自行委請鑑定,沒有證據能力,如果被害人要對加害人申請究責,整個程序更困難更不友善,不知道哪一天我們會成為被害人,選舉快到了,希望候選人關心被害人保護的司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