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加害者究責 終止人權迫害

2023/03/10    文/陳浪/總經理

侯寬仁檢察官辦案方式如神話般,用眼神斷案把怪力亂神寫入起訴書、無證據濫起訴,再利用媒體廣泛公開報導非事實的案情,讓百姓從此陷入痛苦深淵中;舉凡「周人蔘案」、「雲林廢土案」搞得家破人亡、丟官、丟工作,身敗名裂,成了人間悲劇;這位檢察官起訴如此多的案子,最終當事人都獲判無罪,有的當事人甚至還獲得國家冤賠,這樣違法濫權的迫害人民,這麼明顯違法濫訴的檢察官,是不是應該也要來查查啊!讓如此違法的檢察官繼續濫權下去,有的只是更多受到迫害的人民,是不可能有什麼好的起訴品質、與好的檢調做為,更有甚者,竟還能用起訴書令國稅局開出違法稅單萬年不死,讓百姓噩夢連連,也讓監察院對違法濫權的公務員淪為消極的彈劾及糾舉,無可奈何!

從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09年台灣待執行的欠稅欠費案就有1431萬件之多,是政府愛課稅還是人民愛欠稅,但是稅官有稅務獎勵金!再從前財政部長張盛和上任以來年年超徵千億元以上的稅收可以看出張盛和有多恐怖!而收入沒有增加的人民有多恐慌,政府說要稅改,應該是知道人民不只怕恐龍法官,更怕恐怖稅官,廢除稅務獎勵金必得民心;再為民拔除恐龍法官、恐怖稅官,接下來的施政都能獲得人民的支持!

一個充滿正能量的團體,卻在27年前因莫須有的指控和起訴,讓師徒數萬人蒙冤,受社會誤解,即使案發10年後司法已三審證明了清白,直至今日,太極門卻仍然沒有獲得真正的公道正義,司法濫權、行政瀆職的人權迫害黑暗史,台灣人不可不知的真相!始作俑者就是侯寬仁檢察官一手主導的假案,以一個離譜至極的「養小鬼」起訴書就讓案件成立,是台灣人權教育徹底失敗的證明。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律師以太極門案的稅單為例,過去如果有錯判,沒有糾錯的機制,將錯就錯會導致人民對於司法體系的信任度下降,所以,司法裡面的糾錯機制,跟淘汰不適任司法人員的機制,長期都是人民關注的焦點。228事件其實有2個部分沒有做,一個是歷史真相的查明,另外一個是對這個加害者的究責。以德國轉型正義的思考來看,第一個是先把真相釐清,釐清之後是追究責任,究責完之後,才開始進行賠償,道歉、和解是在後面這一段。轉型正義的過程裡面,台灣對於過去的真相的調查跟責任的追究,其實並沒有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