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政府貪腐和弊端 揭弊者保護立法刻不容緩

2022/09/20    文/林偉/業務

6月23日為「國際揭弊者日」(World Whistleblowing Day),但台灣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卻遲遲沒有立法。勞工團體呼籲行政院,應盡速完成草案審查,送至立法院審議,為台灣的公益揭弊建立完整保護機制。

《吹哨人保護法》(Whistleblower Protection Act)在1989年被寫入美國聯邦法律。美國於2002年爆發安隆案後訂立沙賓法案(Sarbanes-Oxley Act),通報者得請求命雇主回復職務與地位、補發薪資、最高2倍之懲罰性損害賠償,並應賠償訴訟費用、證人、律師費用之規定。日本因2000年以後陸續發生透過檢舉揭發各領域之重大不法經營情事,如2000年6月三菱隱瞞出廠車輛缺陷等,社會各界響起訂立吹哨者保護法案之呼聲,於是自2006年正式施行「公益通報者保護法」,亦訂有解僱無效或派遣契約終止無效之規定。英國巴克萊銀行2017年4月亦發生其執行長因試圖查出內部吹哨者身分,公司董事會正式公開譴責執行長之行為不當,並決議大幅調降執行長之薪酬。

過去德國國會多數反對立公益揭弊專法,主要考量現行法已有空間處理,另外也擔心立法後可能導致公務員與勞工浮濫爆料。不過,近兩年這種觀念在德國已有很大改變,因為社會大眾發現,以現行法處理緩不濟急,反而會造成更多受害者,因此現在也傳出訂定專法的呼聲。吹哨者保護制度之立法,能使吹哨者獲得工作地位、人身安全、法律扶助、心理治療等之全面性保障。如透過對吹哨者完善的保護,激勵民眾向權責機關勇於揭發不法情事,讓政府機關能更快速確實地掌握不法事證進行監管、究責,公私部門相互合作之下,必能協助公司落實治理機制,並使政府機關對於各領域之監督管理效能更加有效提升,讓全民共創廉潔、安全之美好社會及確保企業之永續發展。

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林騰鷂談到,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在四年前已經行政院通過草案送到立法院,但現在它還擺在那裡,造成老百姓不敢去揭弊,可是相關的法律在美國都已經實施兩百多年,我們到現在都沒有想要訂,最近反貪腐審查委員會到台灣,特別提醒台灣要趕快訂,他呼籲公益揭弊者保護法非常重要,一定要大力去推動,所有的民間團體要出來,必要時要走上街頭,才能遏止政府的貪腐和弊端,憲政體系架構完全才能有制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