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力一錯再錯 違法稅單萬年不死週而復始折磨百姓

2022/04/15    文/陳浪/總經理

前立委高志鵬被控,藉關說國有非公用市場用地承租價購案,收賄50萬元,更二審被依「圖利罪」判刑4年6個月,已入監服刑。此案判決反覆,律師黃帝穎認為從無罪到重罪、定讞的爭議非常多,且以此案為基礎,未來各級民代在選民服務時,都有可能犯「圖利罪」。高案確實有質疑處,包括用「非主管或監督的圖利罪」來判刑。因此質疑台灣的立法委員、議員等各級民意代表,各自職務範圍到底多廣?最高法院認定高犯「圖利罪」,此結果導致未來將會用同樣標準來檢視各級民代,他們在處理選民服務時,包括開協調會、找行政機關參與等,在「圖利罪」情況下,上述內容皆是犯罪可能,人人要戒慎恐懼乎?

85年候寬仁檢察官不當、違法起訴,一案二罰,又說是詐欺從刑事來起訴,又說是所得要求國稅局課巨額的稅,其中雖然司法三審無罪、無欠稅確定,稅單應予撤銷,但沒想到國稅局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斷的改來改去,開出稅單凌虐太極門師徒26年,因受虐人數多達萬人,史稱法稅228的白色恐怖事件,太極門師徒被永無止盡的違法稅單萬年不死,週而復始的折磨,陷於痛苦深淵。

太極門81年度的稅務案件敗訴,但80、82~85年度的稅務案件是勝訴的,基於這六個年度有相同的事實,80、82~85年度的勝訴就可以成為81年度稅案的再審理由。前法官陳志祥律師認為,只要行政訴訟法修法通過,就可以把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另一個解決太極門案件的方法,提出修改平反條例,希望透過行政訴訟法的修法把再審的條件放寬,也不要有時間限制,公權力的犯錯,人民平反不該有時間限制。

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提到,「法學教育的核心就是良心」。良心反應到法學教育,最有關聯的是法律倫理。他以一道律師、法官法律倫理的考題和觀眾分享法官迴避制度:最高法院發回、受命法官曾參與準備程序後高升、最高法院法官撤銷發回,回任二審當審判長等相同案件遇上同一位法官竟然都無須迴避,如此的司法令人無法信任!他也以太極門案、前立委高志鵬圖利罪案為例提到,這些都是相同的問題,吳教授更痛批:「想要將良心作為自己的法學教育,如果學生聽進去,他肯定考不上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