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不貫徹人權保障 恐怕連「民主」也會不見了

2022/03/25    文/古芳瑜/業務助理

媒體人彭文正的委任律師張靜疑因違反個資法、妨害秘密罪遭台東地檢署聲押,張聲請提審後獲釋;台北市、台中市律師職業工會聯合發布聯合聲明,呼籲檢警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保障律師與當事人間的匿密特權,且聲押更應符合必要性、比例原則及法治程序。

筆者不是法律人,但也看懂聲援張靜律師的律師職業工會的聲明,顯見此事件屬告訴乃論之罪,卻受到違反法律程序的搜索,違法性之審查。也猶如吳景欽教授表示:「在此事件中,發動搜索是否有其正當性?基於正當程序及辯護權之保障,對於律師事務所的搜索,就應比照《刑事訴訟法》第126條,即對公家機關所持文書先請求交付之原則來處理,反而因搜索會侵害相對人的隱私權、財產權,甚至是人身自由權等。」

此事件也讓人想起2020年9月19日於路旁安靜舉牌的黃姓志工媽媽,無故被竹北六家派出所警察盤查,被違法隨機逮捕,甚至半夜移送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竟裁定限制住居,直到凌晨一點左右才將她釋放,最後也以不起訴處分。檢察官不起訴書明確指出:「黃姓志工媽媽的行為屬於憲法保障之意見表達範疇,其舉牌內容屬可受公評事項」,顯見當時警方大動作的逮捕與召開記者會之荒謬,黃姓志工媽媽無辜受迫害,至今卻無人被究責。

司法是如此,稅法更是不堪!在台灣人民打稅務訴訟,更是輸到脫褲,毫無人權及尊嚴!在國外人民跟政府打稅務訴訟官司人民勝訴率:德國 44%、捷克 50%、荷蘭 30%、丹麥 60%、印度 大於50%、台灣 0.03%。根據以上數據,台灣人民在稅法上正處於水深火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