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官為了獎金浮濫開單 讓人權實踐大打折扣

2022/03/09    文/孔隆/文字工作者

「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之後,希望能真正實踐人權的精神。能主動調查國家法律、政策中可能侵犯人權的問題,保障憲法規定的人權,讓人權實踐不打折。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真能肩負起保障人權之重任,食國家俸祿的公僕們,一定要拿出良心來為民服務!樹立為民服務的典範,快快解決民怨才是根本之道,其歷史價值就會被彰顯。

有一些亂辦案的檢察官也是一樣,少數檢察官找不到證據就亂辦案、亂起訴,往往多年以後才由法官還清白與正義,再由國賠賠償冤獄,此時,讓檢察官已升官發財,都不用為其錯誤受處分,一樣的繼續亂辦案,百姓只能徒呼奈何!若能立法讓檢察官負責冤獄賠償的話,檢察官就不敢亂辦案了!顯然「轉型正義」是無法短時間內完成的,光是戒嚴時期留下來不合時宜的法條、解釋令的修法就是一件大工程了。最經典的是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秋華、劉錫賢、莊金昌三位法官,審理稅務案件,悖離證據,只採用國稅局答辯狀,忽略對人民有利的證據,還公開說「自己年紀大了,對於有利於人民的證據,很快就忘記了」被控告枉法裁判。法官完全不在乎人民的死活,行政法院只保護機關、不保護人民,這樣還不如廢了與人民為敵的行政法院。

政府財政裡的許多「黑箱」之一,其實不只是財政部長,包括稅務署長,國稅局長,以至一般稅務官員,還有稅務專業法官、庭長、行政法院院長、法務部所屬一大批稅務相關的官員,甚至是社會上與稅務相關的各類從業人員等等,他們每年到底各領到多少查稅獎金,外人不得而知!但不論是多是少,追討人民的血汗錢,本意應該是為了建設國家社會,最後大把鈔票卻落到官員私人口袋,這種用公權力進行的「重分配」正當性何在?稅官為了獎金浮濫開單,是積習已久的官場「獎金分紅」文化,依官階大小,官位愈大分的愈多;官員為了既得的利益,當然要全力護航,利用獎金「合法」地去賄賂自己的部屬,努力去查稅濫開單,開單愈多獎金相對愈多,何樂而不為?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認為,自己20多年來一直關切太極門案,這是侵害人權的案子,國外宗教人權學者都站出來為太極門假案聲援,所以蔡英文總統、陳菊院長都應該會聽到這個聲音。「太極門案已經到美國、歐洲的學者都站出來了,難道台灣的政府官員還是想要一再拖拖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