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寬仁違法濫權難以數計 適格擔任檢察長嗎?

2021/03/30    文/林大慶/自由業

法務部最近開出6個檢察長缺額,截至三月底共計37人報名,第一階段將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選出12人,再送交法務部長蔡清祥從中遴定6人出任。只是名單當中,竟然出現極具爭議人選--廉政署副署長侯寬仁,引起社會民眾大表不解:莫非人權被欺凌殆盡還不夠嗎?

侯寬仁檢察官20幾年前在特偵組專辦大案,搶盡媒體版面而紅翻天,包括馬英九特別費案、雲林廢土棄置場案、周人蔘電玩弊案,乃至於上萬名受害者的太極門案等。然而這些案件經過長年司法審理後,許多無辜被告最終獲判無罪,然而,其濫權起訴毀人名譽,發生因長期抑鬱或訴訟折磨而自殺輕生之憾事!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一項明文規定「偵查不公開」原則,但是侯寬仁檢察官偵辦案件時,不但主動向記者發布消息,還帶媒體前往搜索現場大肆拍攝報導,引起社會大眾的注意,企圖營造未審先判的效應,嚴重影響相關人等的名譽。再者,辦案要講求證據,侯寬仁偵辦手法卻是三番兩次製作不實筆錄,企圖對嫌疑人羅織罪名或導致錯誤判決,曾多次與侯檢察官交手的律師直言此人堪稱「慣性偽造筆錄的累犯!」監察院指侯寬仁不當濫權偵訊的案件不只一件,是有不當行為檢察官中最顯著的一位,其令人嘖嘖稱奇的事蹟,被列為「第三屆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之重大人權保障案件。

如今,這位目前高居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的侯檢察官,撕不去檢察官之恥的惡名,竟然還妄想爭高位,難道台灣檢察體系沒有可用之人嗎?2002年已經被監察院認證失格的檢察官,當年的調查報告移送法務部究責議處,但是卻在法務部和高檢署官官相護下,僅僅被從特偵組調走,沉寂數年後,又被拔擢擔任廉政署副署長,在人民對司法信任度不到三成的今天,請法務部好好考慮適格的人選,讓真正遵守憲法、維護人權與正義的司法人才出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