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判決人民敗訴 司法公平公正在那兒?

2020/06/28    文/路多/財務經理(台中市)

民告官由行政法院行之,而行政訴訟94%是判決人民敗訴、政府勝訴,6%判決人民勝訴、政府敗訴,律師界一向戲稱行政法院是「駁回法院」、「敗訴法院」實至名歸,球員兼裁判更是讓人民永無翻身之處。雖然行政訴訟的立意良善,但是細看《行政訴訟法》還是以「維護公益」為目的。然而,從交通違規小事,到幾十億的稅務案件,在人民收到處分不服時,都靠行政訴訟,人民對司法最大的怨恨在行政訴訟。人民權利被侵害的最大來源不是政府嗎?因而國民法官來參審或是陪審制度凸顯其需要。

象牙塔式的司法帶來了恐龍法官、貪污法官與打手法官,人民早已失了對司法的信賴感,面對民眾對法官的不信任度與不公正度達84.6%,為了挽救司法已近崩潰的形象,台灣的行政、立法都已民主,司法還等什麼?然而台灣卻仍自豪於高高在上的職業法官審判制度,這種人民收到政府的行政處分若有不服,依法可以訴願,而後行政訴訟。行政訴訟以保障人民權益,確保國家行政權之合法行使,增進司法功能為宗旨。人民因行政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或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認為損害人民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依然不服時,可以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以台灣現況有八成被告請不起律師,陪審團制度就可以對抗國家機器,司法院都用假訊息、假新聞、假民調在誤導社會大眾,司改會做了幾十年的模擬審判,台灣陪審團協會也做了三年的模擬審判:「模擬審判的結果都顯示台灣人民的素質相當高,有能力做好審判。」台灣需要立場超然的陪審制度,讓司法更貼近人民,也展現對於國民法官審判的充分信任。以國外的陪審團(Jury)制度在英國已實施將近一千年,在美國也有約四百年的歷史,目前已有52個國家、地區採用,連我國鄰近的香港、韓國皆採用此制度,陪審團乃是世界的一種潮流。法官名列人民不信任度榜首,大家寧可信任記者、立法委員、議員,也不願意相信法官,因此司法改革的呼聲高漲。推動陪審團制度在台灣落實,讓台灣司法能夠公平、公正的進行,杜絶職業法官審判所生的流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