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罰單撤了 烏龍稅單何時撤?

2020/06/01    文/席輯/自由業(台中市)

彰化西濱快路段區間的測速,遭罰民眾發現測速結果竟與行車紀錄器相差達五十秒,因而揪出測速系統軟體有問題;最後,彰化縣警局被迫撤銷三千六百多張罰單。「區間測速」是以通過特定路段的秒數來計算車速,取代現行單點測速照相;曾在新北市萬里隧道試行後,因為大幅降低超速事件,被視為超速剋星,成了交通部的新寵。爆發烏龍罰單事件後,外界才驚覺區間測速不僅遭到濫用,且根本未經國家標準檢定驗證,就被政府拿來當成搶人民荷包的武器。

很有以前新竹縣市警局曾使用「烏龍測速器」,開了一堆烏龍罰單,被老百姓發現後,警方收回罰單、退還罰款,烏龍測速器也全數拆除,確保民眾的權益,警察單位這種知錯、認錯、改過的作法,很值得稅務官員學習。撤銷烏龍罰單是國家公權力不當侵害人民權益的具體案例,結果都嚴重斲喪政府執法的公信力。更重要的是,被逆轉的罰單都是民眾藉由「自力救濟」抵抗國家機器的粗暴侵犯。然而,本該是保護人民的政府,卻成了坑人的機器。

稅務機關也有很多的烏龍稅單,卻是死不認錯,被撤銷、或判敗訴的稅單可再重開,變成「萬年不死稅單」,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2019年全國欠稅欠費新增強制執行案件近1104萬件,代表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有被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在依法行政之下,應研判是非,行政執行要有良心,讓人民心服口服,支持政府,讓國家越來越好。膾炙人口的書「流浪法庭三十年」、「鹿港幽魂」描述的都是百姓被司法凌虐活生生的例子。死不認錯的官員,產生多少法稅冤案,一再吞食老百姓的青春歲月、與生命財產。如果政府已經忘了「為民」、不尊重「人權」,對於死不認錯的政府官員,造就了禍國殃民的「鴨霸政府」,國父用五權憲法將立國百年,百姓只看到五權倫理失衡;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結果百姓的人權未見提升。烏龍罰單能撤,請問國稅局的官員們,何時撤烏龍稅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