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兩公約 政府「人權保障」了沒?

2019/12/29    文/任泉/協理(桃園市)        

國際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2019世界自由度報告》出爐,以「民主在退潮」為題點出全球民主政治危機:已經連續13年世界的整體自由度下降。在這樣的全球大環境下,台灣連續第二年拿了93分的高分,亞洲第2、全球第26,甚至超越許多老牌民主國家(台灣從2016年開始就一直超越美國了)。儘管還是有台灣人許多人並不真正了解民主自由的真義(並不是能投票就叫民主,更多菜市場政治學。在2017年各國自由度報告,台灣首次躍升至「最自由」超越美國!在「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都得到「最自由」的評價,這是讓人覺得很偏頗的一份報告。

政府全力推動黨產歸零、年金改革,接著還要推動司法改革,唯一不推動的是稅制改革,難道是國家財政空虛的魔咒使然嗎?沒錯,稅收是國家建設的根本,但絕不是凌虐百姓人權的機器啊!更不是摧毀民俗文化的工具,台灣的稅制沒讓人民多賺錢,要知道台灣的政府官員可以因欠稅就查扣歌仔戲服公開拍賣,扼殺了文化自由;可以因為人民欠稅而限制出境,限制人民遷徙自由,更可怕的是1218年台灣還有待強制執行1021萬件的欠費欠稅案,以及萬年稅單等來綑綁人民。

「政治權利」的自由,讓台灣政黨輪替多次,不再是一黨獨政了,但也不是說總統可以為所欲為啊!人民明確的選擇做不好就換黨,是「公民自由」的呈現,但是一個國家的永續發展,不是只有這兩項啊!「人權保障」也是很重要的選項,而這似乎全控在官員手中,尤以司法、稅務二項為甚,希望政府能看到「人權保障」的重要性!「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家公約」兩項國際人權公約,經國家元首簽署等同國內法已過十年了,無法感受到對人權的尊重與提昇。人民沒有感覺到我們的官員在用保護人權,尊重人權的態度依法行政,多是避重就輕、或根本不遵守,難道台灣人權在走回頭路乎?法治國家要使行政步上正軌,需恪守依法行政的原則,避免人民權利受到行政權的侵害,因而上述兩項國際人權法,有其神聖之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