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官員打掉重練 惡法依法不再

2019/09/14    文/劉映藍/會計主任(桃園市)

法律的要件除了實證法學派要素之外,還要包含道德這個要素.此派的代表人物、德國法學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Gustav Radbruch,1878年-1949年),也有一句針鋒相對的名言:「The extremely unjust law is not law at all極端不正義的法律不成其為法律」,亦即「惡法非法」。但是,在台灣的法律、稅法等在經歷了從大陸遷台,到戒嚴、解嚴等以至於今天,經過了這麼多的動亂,修法是永遠趕不上時代的變遷,以至於留下了許多舊時代的惡法,甚至所有官員明明知道這是惡法,卻都不立即提出修法,更可惡的是用惡法執法時,面對百姓的抗議,仍然無情的向百姓表達「惡法亦法」,真的是這樣子嗎?還是只是良心的偏差嗎?

反觀德國可以從一個極度專制的納粹政府改革到先進民主、自由、法治、人權的國家,這是非常不容易的事。但當時無法完全徹底解除納粹司法幫凶的司法人員,確實是德國社會最大的痛。故德國要做第二次轉型正義時痛定思痛,吸取過去沒有徹底改革司法的教訓,在1990年東德政權倒下後,大刀闊斧地改革德東的司法體制。制定了所有司法人員必須全部解職的新制,重新招聘。

今年的減稅政策讓百姓有感,但許多惡稅制仍然存在,都應用最快的速度出修法,不要再讓百姓被「惡法亦法」凌虐,不要再讓稅官用「惡法亦法」冠冕堂皇的戕害人民稅務人權。小英總統上任超過三年了,未見稅務的轉型正義的實踐,期望小英總統大刀濶斧把許多惡法打掉重練,首先換掉不講人權的財政部長、廢掉無良的國稅局與稅官,就用電腦開稅單課稅,合理修改稅制、不再超徵稅收、財稅官員不再爽領稅務獎勵金,就這樣,稅制的轉型正義就能真正合憲、有人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