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沒有打掉重練 稅改是空談

2019/05/23    文/陳宇凡/工程師(新竹市)

第一強權美國早年是英國殖民地,因為稅的爭端引發革命,革命成功成為獨立的國家。既然因抗稅而獨立,理應有周全的稅制,但稅收利益與權力太誘人,讓國稅局濫權貪腐,差點令國家陷入敗亡之途。1924年美國國會通過稅收法,稅務上訴審查會訂定了第二十條規範(Rule 20),要求納稅者負舉證責任,從此稅的威力制裁黑幫產生效果。

當時有聯邦參議員發現國稅局貪官常濫開稅單,藉以勒索納稅者中飽私囊,引發重大民怨,1972年聯邦眾議員引入“納稅者權利”為第一代納稅者權利法的建立;國會1996年通過第二代納稅者權利法;1998年推出第三代納稅者權利法),這次幾乎是把國稅局打掉重練。自由民主如美國者,要爭取賦稅人權,尚且歷經波折。那威權走來的台灣沒有大刀闊斧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

王榮璋立委曾說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事實上,我們不是沒有法源的依據,而是沒有法律的授權」。都是變相違法的貪污行為還能自圓其說,真是強!凸顯天大地大唯有稅官最大的心態,但比起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在回應民眾的質疑時,竟說出:「法院說的不算數」,讓人咋舌。

前財政部長許虞哲亦曾公開地說,要講基本人權就不用課稅了。再看看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到底保護了誰,蔡先生為解決有爭議性的三千多萬稅單而求助納保官,結果反而被開出6400萬的稅單。早在納保法頒布之時,財政部以現任稅務稽徵人員擔任納保官之時,就有「請鬼拿藥單」之詬病,果不其然,人民擔憂的事,還是發生了。

同樣是納保法,有人打掉重練,有人虛應故事。由改革的魄力與決心,看出美國之所以強大,而台灣的經濟停頓,薪資倒退,表示稅改仍需努力。尤其是威權凌駕了體制,國稅局沒有打掉重練,稅務獎勵金沒有廢除,稅改是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