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解決問題的政府 要先解決稅災問題

文/王子文/教師(高雄市)

小英總統國慶致詞說,承受到民意的託付,一定承擔使命,全力以赴,讓台灣更好,各界所期待的稅改,也正在進行中。人家說生日許願特別靈,小英在國家的生日許願,希望她的願望能實現!

2010年中華人權協會就舉辦「賦稅人權大調查」,44萬網民票選出最需改進的賦稅問題,前三名分別是「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訴願制度只是擺著好看,行政救濟形同虛設」及「法官不熟稅法,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這份調查過了7年,臺灣賦稅人權仍然沒有改善!根據司法院近十年來統計,稅務案件是行政法院最大宗的案件類型,學者統計人民勝訴率只有6%更低,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尤其是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秋華、劉錫賢、莊金昌等法官幾乎100%判人民敗訴!

為了打破敗訴法院的惡名,《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18條規定,行政法院應設「稅務專業法庭」,專責辦理納稅者因稅務案件提起的行政訴訟,由公平公正的稅務專業法官組成,然而最近司法院推出的「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竟讓這些專業能力不足的恐龍法官「違建就地合法」,變成專業稅務法庭的法官!司法院在納保法施行之前,先行一步架空納保法!

美國稅務專業法官或稅務專業律師,必須修完3年法學課程,再取得稅法法學碩士學位。目前聯邦稅務專業法庭有19位稅務專業法官,都有豐富稅務經驗。在美國人民只要付60元美金,就可以申請訴訟,而我國行政救濟到了訴願階段要先繳國稅局認定稅額的一半金額。又美國法院會自為決定,為民眾做出明確判決,不像台灣的行政法院法官只是撤銷復查決定,把案件發回國稅局另為適法處分,造成世界獨步「萬年稅單」輪迴,人民永世不得超生!

前財長許虞哲說,要課稅就不要講人權,對人民來說餘悸猶存,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指出,我們的稅官不關心台灣的未來,他只關心能不能夠超收稅金(財政部近3年稅收共超徵4239億元),他指出,台灣的稅都沒有在法律的軌道上、站在人民的人權、關心稅的流向是否照顧弱者、調整貧富差距、透過稅使國家蓬勃發展,台灣的稅還是停留在以前的統治者剝削的階段,稅災把台灣變成鬼島!

小英說:「我們是解決問題的政府!」全民正期待賴神執政,看到真正問題所在,在注重人權的前題,修改納保法,廢除敗訴法院、敗訴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