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芋充數等同扼殺改革之路

文/鄭家安/經理(台北市)

「憲法」系為保障人民基本之權益,免於「生命、財產、自由」受到不該有的傷害與侵犯!政府官員理應善盡職責,能讓國家社會人民「安和樂利」之境!身處自詡為民主法治的台灣卻見公僕屢犯「司法正義」違反「證據法則」侵害百姓權益之行為無限上綱,導致普羅大眾有苦說不出痛徹心扉!台北科技大學設計學院研究所彭光輝教授痛訴自己太太前交通部部長郭瑤琪無端遭受「司法冤獄」在沒有任何證據之下被收押關牢,導致全家原本過得非常平靜的生活頓時起了大變數,岳父失智不久蒙主召見,岳母因著女兒郭瑤琪含冤入獄整個人崩潰,坐在輪椅度餘生!「冤判、冤獄」造成多少的家庭失落與崩貴?彭光輝肺腑之言道盡台灣司法「不公不義」之慘痛經驗!
 
蔡政府上任之初,端出「司改牛肉」響亮的口號,如今卻仍未見一絲成果,非但「肉無肉,湯無湯」反而端來一籃「濫芋」,讓人失望透頂氣得牙癢癢!近日媒體爆料司法院敷衍草率悄悄通過《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該要點內容諸多不符「情、理、法」有違公平正義,遭質疑等同於讓目前行政法院處理稅務案件法官不論專業與否?代表國家威信之司法院如此行事簡直讓人直呼瞎到爆!人權律師蘇友辰投書媒體誠摯呼籲,司法院應立即修改審查要點,並去除形式主義,採取實質認定重新進行評選,去蕪存菁,特別是審核在職的行政法院法官,所謂「職務評定結果良好」應設定具體標準,對於他們以往受理稅務行政訴訟的駁回率及維持率等重要資訊,應有客觀的數據統計分析,俾作為發給證明之依據,否則與其濫竽充數,不如寧缺勿濫。
 
反觀台灣稅災氾濫,人民訴訟之路「坎坷崎嶇難行」,甚至一個「冤、錯、假」稅可以把人民搞到二、三十年青春耗盡仍無法平反!遭到駁回敗訴率高達95.2%是「民怨沸騰」的兇手,其最大的原因在於行政法院法官不懂稅法,並且以「酷吏為師」僅憑國稅局答辯書為判決要素,導致成為「萬年稅單」纏訟人民生不如死!台大畢業的歸國科技人才葉楊春十多年來被無中生有的天價稅單追著跑,在漫長無效的行政救濟路上疲於奔命卻屢遭敗訴駁回,最後換得「妻離子散」之慘境情何以堪!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立意在於保護納稅人免於遭受稅務機關濫用「行政裁量權」亂開稅單的違法疏失,司法院卻以時間緊迫為由,讓其中「枉法裁判,漠視證據」之烏龍法官就地合法升格為[稅務專業法官],不是讓人民死得更慘更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