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應給納稅人公道

文/張雅平/研究助理(台北市)

《補稅國賠敗訴宣明智怒:士可殺不可辱》這則新聞標題很引人側目,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在2008年間為了鼓勵子女生育,將6600萬股股票信託給會計師,並指定兩名子女作為股票孳息受益人,當時也依國稅局核算金額,繳767萬餘元贈與稅,未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後來竟然認定他逃漏稅,要求補繳1953萬元稅金,宣明智因此認為,國稅局不但讓他損失1953萬元稅金及信託費用30萬元,更嚴重侵害他的名譽權,提國賠要求國稅局賠償1元並公開在網站上道歉,但日前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國稅局判免國賠確定。他非常氣憤此一判決,並為文聲明:「國稅局扣我蓄意逃稅之汚帽,士可殺不可辱。」

台灣稅災氾濫,稅災戶不分貧富,也不分懂不懂法律,下面是一則來自「公益」律師黃文皇的憤怒:2008年他接到法院指派他接手財政部委託的張宏基遺產稅務案件,未料幾年後竟接到一張天價的稅單,中區國稅局局長鄭義和給他的罪名,他說:一定要大聲重複一次,讓世人都知道,因為,實在是太離譜了!「受處分人未依規定辦理被繼承人張宏基君遺產稅申報,處罰鍰新台幣5521萬8988元」加上罰鍰及滯納金等共一億一千兩百萬。經濟僅小康的黃律師不僅是憤怒,他甚至憂鬱到想跳樓輕生。但經過律師及人權界奔走,現在行政法院竟然也只做「不執行」的判決,而沒有撤銷稅單。

台灣稅災氾濫奪走許多人的健康、生命及財產權!宣明智有錢,只被國稅局奪走1953萬元,但黃文皇無力還一億多稅金,若哪天取消不執行令,國家不但可以拍賣他賴以生存的房子,也可以每月扣薪水的1/3抵稅,甚至限制他出境,若他憂鬱症復發,甚至可以奪走一個年輕有為律師的生命權。

這些問題雖然乍看是稅捐單位的問題,但行政法院若能夠勇於判決還原事實公道,就不會有稅災戶在暗夜哭泣。美國人權律師、天普大學法學院肯尼斯•雅各布森教授說,1776年美國的獨立戰爭就是起源於茶葉稅,當時美國人民對於英國政府對他們的課稅沒有任何的發言權,提出抗議也置之不理。但是,現在大部分的美國人不會害怕國稅局,因為美國國稅局做錯事時,有機會糾正,人民沒有獲得適當救濟,法院會幫人民爭取。從最近川普總統被聯邦法院拒絕白宮上訴一事,再次印證美國司法保障人權的勇氣與決心。因此筆者呼籲台灣未來的司改,需正視行政法院這種逆行人權保障的問題,尤其因為稅捐是高權的侵權行政,一定要靠公正的司法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