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TRF爭議落幕 銀行局要求月底前協商和解

金管會銀行局6日表示,針對人民幣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投資爭議,9月30日已邀集29家銀行開會,要求既有爭議案,銀行須在10月底前與客戶和解,如有新爭議案,須在接獲客訴爭議後,1個月內和解,銀行須分攤客戶損失金額。如果未依前述原則辦理,金管會可能祭出行政處分或做為業務申請時參考。

9月上任的銀行局長王儷娟表示,銀行審視TRF銷售過程如果有缺失,應儘快與客戶談妥解決方式,如果選擇調處和仲裁機制,應透過公正第三人來解決問題;如果客戶提出仲裁或調處,銀行必須接受,要讓爭議事件儘快落幕。

據金管會統計,銀行對包含TRF在內的複雜高風險商品的損失準備提存,到8月底為106億元。惠譽信評則表示,如果全體銀行對TRF投資爭議都願意賠客戶,估計總賠付數字應可控制在200億元之內。【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