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盒警示面積增至50% 違法販售最高罰5萬、違法製造輸入最高罰500萬元

菸害防制法新法於去(112)年3月22日起正式上路,菸盒警示圖文面積從原本的35%擴大至50%,緩衝期1年將屆滿,菸盒警示圖文新制今年3月22日起實施,違法販賣最高罰新台幣5萬元、違法製造輸入最高罰500萬元。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菸盒健康警示圖文及戒菸相關資訊標示面積不得低於最大正面及反面明顯位置處50%,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表示,經查獲違規情形,將處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且按次處罰;販賣者則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吳昭軍表示,修法前菸盒警示圖文標示面積僅規定不得低於35%,雖符合世界衛生組織建議不小於30%規定,但全球有122個國家地區規定警示圖文面積大於或等於50%,因此推動修法,逐步跟上全球趨勢。新制即將上路,已要求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加強對市售菸品查緝工作。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研究,菸盒包裝上使用較大警示圖文可更引人注目,更有機會長期維持警惕效果,且更清楚地傳達健康風險,同時還可達到向兒童及青少年傳遞健康訊息,促進吸菸者戒菸。不過,吸菸者一旦熟悉菸盒上健康警示圖文後,多數會傾向視而不見,警示效用因而降低。

以每天吸食1包菸吸菸者為例,每天至少會接觸到菸盒20次,1年下來接觸警示圖文頻率多達7000次;對於吸菸者的親朋好友,警示圖文同樣能夠發揮效果,進而達到提醒吸菸者對於健康的危害,使其自主地撥打戒菸專線,嘗試尋求戒菸諮詢。研究指出,健康警示圖文必須定期更換,才能維持警示效果並觸及不同群眾。

國健署呼籲民眾不使用、不購買違法產品,若發現違反菸害防制法之情形,可檢附具體事證,就近向所在地衛生局或以市內電話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予以檢舉,一起讓菸害「菸」消雲散。【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