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二項判定 不准提修改刑法112條 保有皮塔眾議員身分

泰國前進黨主張修改俗稱「冒犯君主罪」的刑法112條遭檢舉,憲法法庭31日判定,提出修改這條法例是意圖推翻君主立憲制,不准再提出相關意見。

泰國去年5月14日舉行國會眾議院選舉,500個眾議員席次中,主打改革理念的新興政黨前進黨(Move Forward)拿下151席,成為國會最大黨。但因前進黨主張修改刑法112條,黨魁皮塔(Pita Limjaroenrat)無法獲得其他議員支持而選不上總理。

前進黨主席猜塔瓦在判決後表示,前進黨絕無推翻君主立憲制的意圖,判決將深遠影響泰國民主發展,社會將失去利用民主國會制度解決衝突的機會。前黨魁皮塔)也認為,泰國人失去了一個利用國會在重要或敏感議題上尋求共識的機會。

另外皮塔(Pita Limjaroenrat),因為媒體持股案,遭憲法法庭暫停眾議員身分;憲法法庭9位法官24日以8票對1票,由於皮塔參選的時候,iTV公司已停止媒體營運,持股並不影響參選資格,憲法法庭因此於本月24日宣判恢復皮塔眾議員身分。皮塔表示平常心看待,也持續思考前進黨的未來戰略藍圖。【記者 江臻妍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