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113年起政府為義務役役男提繳6%退休金

立法院10日三讀通過《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113年1月1日起義務役役男服役期間,政府將依薪水按月提繳6%退休金,以累積其職涯退休所得,使役男退伍後可與各職域退撫制度銜接。

條文明定,主辦機關於役男服役期間,應按其支領每月薪俸及加給之總額,準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之規定,按月為役男提繳6%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役男於服役期間得按其所支領每月薪俸及加給之總額,準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規定於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的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

此外,條文也規定,役男之退休金提繳作業、程序、手續與請領、計算方式、收益分配及相關事項,除條例另有規定外,準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本條例自113年1月1日起施行。國防部表示,條例施行後,依義務役役男入營人數提撥6%退休金,113年入營役男估計9,127人,所需增列預算約1億5,000萬元,此後逐年依照役男入營人數編列所需預算。【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