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級稅官呼籲公權力執法者莫作「禿鷹」

20世紀90年代有一張廣為流傳的照片:一隻禿鷹等待著一個飢餓小女孩死去,然後就可以吃掉她。這張照片是南非攝影記者凱文·卡特 (Kevin Carter) 在1993到94年間蘇丹飢荒期間所拍攝的,他也憑藉此張照片獲得了普利茲獎。然而,凱文·卡特所得到讚揚卻只有短短幾個月。在一次電話節目採訪中,有人打電話問他,那個小女孩後來怎麼了? Kevin並不知道小女孩的下落,打電話的人說:「我告訴你,那天有兩隻禿鷹,其中一隻有個相機。」之後他不斷地想起這句話,導致罹患抑鬱症,最終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在看過這篇故事後,覺得 Kevin的照片其實讓世界許多人權組織與慈善機關開始注意蘇丹的饑荒、進而救濟了許多饑民免于餓死,相信這也是Kevin 拍照的目的之一。第二隻禿鷹的罪名對Kevin來說是個重得扛不起來的十字架。這個世界上有更多的人造成其他人的悲劇,尤其是那些故意挑起衝突的政客,他們卻安然自得,讓人他覺得不可思議。

黃坤光於7月13日參加「太極門冤案平反十六周年論壇」時指出,民富方能國強,而租稅課徵既與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關係最密切,卻又是治國者權力展現和利益掛勾所在,「稅吏」通常被要求以多課稅為能,而成了貪官酷吏代名詞。政黨輪替已兩輪,執政者卻多以自身及政黨利益為優先,施政以擷取選票為前提,以求持續當選,致政府組織越修越大,領公餉人員越來越多,幾無自動減稅或要求稅務人員必須依法課稅者。輪替的財經部會首長又多法律人,既乏財經專長又多五日京兆,政策都是短期應急,而無長期規劃,造成相關部會權責認知不明,只會爭功諉過。民主法治變成服務政黨政客而非人民,貪瀆案件由事務官之小貪瀆變為政務官及政客之大貪瀆。

黃坤光表示,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相對的政府只有依法律課稅的權力。任何以非所得稅法明訂的應稅所得名稱或虛假所得課稅,都是違法違憲的自創租稅客體。而所得稅的申報及查核順序,收入為根本,如有逃漏收入,查核人員必須先舉證收入來源及金額,再由被查核人提出非漏報收入反證;成本費用減除為枝節,須由被查核人先舉證,再由查核人提出虛增成本費用反證,兩者都查明後才計算出正確所得額。但現在最嚴重的租稅迫害,最鉅額的違法課稅,都是查核人未查核舉證,即自行推想無對象之虛擬收入,估算虛擬不能實現所得逕行核定課稅,全然無依上列查核規定辦理。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規定,這些違法行政處分自始無效,縱使原處分機關及行政救濟各相關機關或不知上條規定而以有效在執行,但在告知後,亦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原處分及廢棄原錯誤判決,若已執行則應國家賠償,因為既知其違法課稅所在,若不幫助受害人平反,等同共犯。

黃坤光舉東西德統一後,對統一前東德士兵射殺翻越柏林圍牆者有罪之判詞為例,提醒「尊重生命」是最高道德標準。並以「老殘遊記」一書之書後警語「貪官可惡 清官可怕」呼籲所有公務人員,法律之外,尚有高於法律的道德良心,奉勸所有曾任和現任執行公權力人員,任事必須用心適法,千萬不要被人視作禿鷹。

【記者蔣台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