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週年揭密5】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行政執行官卻享特權?

919竹北事件,讓志工媽媽全家人無端遭受一輩子無法抹滅的驚恐與傷痛。

黃姓志工媽媽在醫院時不停流淚、顫抖,不管女兒或急診醫師問她什麼都沒辦法回答,只會不斷重複:「警察為什麼要這樣對我?為什麼要這麼粗暴地把我押回警察局?…...」打助眠針,吃安眠藥後,好不容易剛平靜下來,女兒只是想抽張紙巾幫她擦擦臉,她竟整個人從病床上跳起來!

女兒徐小姐心疼淚訴:「在派出所和地檢署到底受到什麼樣的威嚇?可以讓她一個健健康康的人,突然血壓飆到180,要一直吃鎮定的藥物,上廁所還要坐輪椅,沒有辦法自行走動?!」

急性壓力症候群讓黃姓志工媽媽連半夜睡覺都會尖叫;有一次,更因夢到葉日仁和蔡姓女警凶狠的模樣,嚇到整個人從床上摔下來。「這件事情對我們來說,是一輩子都沒有辦法抹滅的傷痛。」女兒控訴919事件讓全家人都承受到公權力的壓迫與威脅。

黃姓志工媽媽受訪時驚恐敘述在六家派出所的遭遇:「用筆錄時,他們就很大聲,我整個人精神都受不了,在問的時候,那所長、副所長會起鬨說:『有喔,有喔。』我被弄得非常的緊繃,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而讓她感到最害怕的,是兒子進派出所探望她時,警察對他做了個資盤查,又特別問他在哪裡上班?「我很害怕我兒子出不了派出所,到現在我還是會覺得這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我最擔心的還是家人的安危!」

2020年9月21日徐小姐在學者專家及聲援民眾陪同下,前往警政署陳情,聲嘶力竭地控訴:「明明是執法人員濫用公權力,非法把我母親偵訊超過6小時,把她搞到精神崩潰。」「還用那個誤導民眾的新聞記者會,來這樣子迫害威嚇我們。」「這些有公權力的人,還會故意用什麼方式,再對我家人做一些騷擾,做一些威嚇的動作?」說完,她即癱軟在地。

事件發生至今,919事件留下的創傷與驚懼仍未消停,黃姓志工媽媽還持續回診治療。她流著淚說:「這一段日子真的很難熬,雖然是有吃藥,可是心裡的壓力…...家人都很擔心我會想不開!」

919事發當日傍晚,竹北六家派出所警察盤查結束,約20分鐘後又返回,以李姓主任執行官已經提告為由,將黃姓志工媽媽以現行犯名義帶回派出所偵訊,甚至半夜移送新竹地檢署。警方有違慣例與常理的作法,引發民代質疑主任執行官享特權,動用警察為個人提告。

新竹縣議員陳栢維質詢時痛批,如果今天報案,警察只是執行官講什麼,就去處理?不用去看事實的真偽?她說人身受到迫害、拍打車窗,承辦人也不看影片,只因她是執行官,所以不用看?就有差異處理這件事嗎?

立法委員林思銘認為,919事件中的黃媽媽是在一塊空地安靜的舉牌,並沒有妨礙公共秩序與安寧。警方如此大動作,顯然是受到了壓力,這背後一定有一隻黑手對警方施壓,讓他們完全違反正當的法律程序,沒有保障人權。他相信警察暴走的原因,跟告訴人身分特殊(行政執行官)有關。

立法委員鄭正鈐非常肯定與支持法稅改革聯盟的志工多年來站上街頭表達訴求,希望台灣的租稅環境能夠更透明健全,執法者不管是警察或者執行官都應該了解,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環境,言論自由像陽光、空氣、水,無所不在。919竹北事件讓他懷疑,目前的政府是否想對言論自由做限縮,透過不同管道製造寒蟬效應。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人權委員會觀察員高鼎懿驚爆,警方違法拘留黃姓志工媽媽數小時,還重作筆錄,配合執行官提告!

依據警方在筆錄上的官方版資料,告訴人李姓主任行政執行官是在20時左右才去竹北偵查隊提出告訴,20:51完成筆錄,所以當天傍晚六家派出所警察把黃姓志工媽媽帶回派出所時,根本還沒有人提告!

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七條規定,如無法查證身分,警察才可將該人民帶往警務處所進行查證,但警方在17:46盤查,就已經完全掌握黃姓志工媽媽的身分和相關資料,18時左右把她帶回派出所違法扣留超過3個多小時,為的就是配合李姓執行官作完筆錄後,等告訴程序完成了,才有理由逮捕黃姓志工媽媽!

事實上,黃姓志工媽媽的辯護律師在20時左右到場,21時前已經作好的筆錄,竟然在警方的卷內看不到,不翼而飛!

高鼎懿分析,很顯然警察發現李姓執行官還沒有完成告訴程序,必須在21時之後,另行製作新的筆錄。所以21:02警方才會在六家派出所前說,現在依現行犯逮捕黃姓志工媽媽,要開始作筆錄,最後志工媽媽在23:01完成新的筆錄。

高鼎懿指出:「從所有的證據都顯示,警察就是刻意的把人抓回去,刻意安插一個罪名,也不管你成不成罪,就是讓你不好過!」【記者程嘉嘉整理報導】

 

立法委員林思銘認為,警方如此大動作,背後一定有黑手對警方施壓,讓其完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跟告訴人身分特殊(行政執行官)有關。

 

立法委員鄭正鈐肯定與支持法稅改革聯盟多年來站上街頭表達訴求,919竹北事件讓人懷疑,政府是否想對言論自由做限縮,製造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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