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週年揭密3】公權力鋪天蓋地消音人民 小蝦米如何求生

9月19日深夜在新竹地檢署前,記者親眼看到一群自動自發前去聲援黃姓志工媽媽的民眾,全程零暴力,理智且自律。

沒想到,隔天竹北分局長謝博賢召開記者會,多家媒體也同步發布新聞稿,指稱法稅改革聯盟志工「率眾到執法人員住居所去侵門踏戶」。然而,當天現場直播影片中,志工們是在馬路邊空地和平理性舉牌,警察局分局長何以利用媒體做不實指控?連到場聲援的民眾,也被謝博賢一併抹黑成暴民。

919當晚,六家派出所所長葉日仁針對聲援民眾和陳志龍教授提出的問題,都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說明。但六家派出所副所長蔡定紘卻在社群媒體的LINE群組中,詳細說明案件狀況,甚至揭露許多志工的個資。時任新竹縣警察局長黃家琦也在9月20日發送訊息給新竹縣議員,誣指志工前往李姓執行官住家、恐嚇官員、包圍警局和地檢署,搶先向縣議員告黑狀。

緊接著竹北分局長謝博賢的新聞稿,9月21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也發出新聞稿,同樣抹黑志工到李姓主任執行官住家門前拉布條、上班拍車窗、包圍等。

同時,新竹爆料公社也在網路上流傳一段影片,指稱志工圍堵、拍打執行官車窗。龍哥打怪主持人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在節目中抽絲剝繭指出,志工媽媽根本沒在影片中,影片中的地點是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車庫外,而非執行官住處,李姓主任執行官的車停在車庫前等候開門,車子的一側是六、七位志工和一位行政執行署的保全,另一側則沒人,何來圍堵?志工更沒有拍打車窗。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車庫前的監視畫面,為何會在網路流傳?到底是誰把內部監視影片拿到爆料公社「假爆料」?

法盟志工上街頭聲援太極門土地遭行政執行署違法拍賣,質疑執行官到底領了多少執行獎金,因而發生919竹北事件。9月23日新竹執行署要進行土地債權分配的前夕,傳出警察放話:太極門土地分配當天,將再度大規模逮捕前往關心的民眾,已經部署好,只要有噪音就罰款,有舉牌,就要抓起來送派出所訊問,檢方也將會裁定限制住居,意圖製造寒蟬效應,引發各界撻伐。

919竹北事件發生後一週,9月25日新竹縣警察局長就調動,相關人員也火速調離,讓許多真相難以澄清。新任新竹縣警察局長吳敬田11月4日在議會上回應質詢時公開表示,當執行官開車要進大樓時,志工就攔車並拍打她的車輛。11月13日議員在議會上播放影片再度質詢,吳敬田才改口說沒有拍打車輛,之前是根據9月21日行政執行署的新聞稿才這麼說。身為警務首長,僅憑行政執行署新聞稿,沒有查證,就在全國直播的議會殿堂抹黑志工,是否已構成誹謗?既然發現錯誤,為何一聲道歉都沒有?

「警察處理群眾事件,要安撫群眾這是最基本的…...還竟然用挑釁的話:『我配合你們作秀。』這些志工還算是善良的,如果今天是太陽花那一群,你六家派出所不被砸掉,我隨便你!」陳栢維議員在新竹縣議會質詢,黃姓志工媽媽在公共場所舉牌,到底犯了什麼罪?因為有執行官的名字,就侵害到人權、隱私?不曉得這是怎樣的認定?如果是這樣,台灣不會有太陽花與學運事件。

依據警察機關偵辦刑案新聞處理應行注意要點,應確實遵守無罪推定及偵查不公開原則,亦不得加入個人評論。余筱菁議員於新竹縣議會質詢指出,919當晚志工移送到地檢署後,就已進入司法程序,為何9月20日竹北分局可以發新聞稿,標題語帶負面意思?警方並無權裁定黃姓志工有無恐嚇意圖,不應在新聞稿或任何場合透露,因為這樣會左右辦案方向,違反偵查不公開,是有問題的!

新竹縣警方、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聯手發新聞稿;警官利用社群媒體透漏內部消息;行政執行署內部影片在爆料公社誤導大眾;警察放話將再度大規模逮捕,引發媒體偏頗報導對志工不利的新聞,種種跡象不禁令人為在全國各地街頭宣導的法盟志工的處境感到憂心…...【記者程嘉嘉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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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爆料公社上出現行政執行署內部流出的監視影片,指稱志工圍堵、拍打執行官車窗,事實上更多影片顯示志工沒有圍堵也沒有拍打車窗。

 

陳栢維議員質詢,黃姓志工媽媽在公共場所舉牌,到底犯了什麼罪?因為有執行官的名字,就侵害到人權、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