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更一審宣判 判賠金額不到求償金額的二十分之一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求償案,高等法院針對更一審246名會員所請求之12億6,200萬元,僅判24名會員共計5,470萬元,不到請求金額的二十分之一!工傷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及義務律師團,將針對高等法院不公判決提起上訴。

自2018年8月16日RCA一軍案件三審宣判,在529名原告會員中,僅有262名會員判決定讞,並已發放賠償金。其餘246位會員遭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進行更審延長賽,其中多數為C組「無外顯疾病」之勞工,亦即本次更審判決之焦點。

工傷協會主張企業主提供不良之勞動環境,惡意隱匿毒害事實,使全體勞工健康風險都提高,甚至因眼見同事紛紛發病過世,或擔憂孩子的健康會被影響,而長期恐慌、憂慮,因此,C組會員也應獲判賠。相同的情形,第二批起訴的RCA勞工(簡稱二軍)2019年12月一審宣判,判決結果明確將身體權、健康權的損害,認定為包含細胞機能受阻、次細胞層級之染色體甚至DNA序列完整性遭破壞之「微觀」損害。本次更一審法院居然作出與二軍地方法院相左之判決理由,不僅踐踏RCA勞工以生命、健康換來台灣職業安全健康議題之進步、無視國內公衛專家積極提出之論述證詞,接下來,二軍將進入高等法院審理,我們合理懷疑,高院是否會繼續罔顧工人健康權?

工傷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義務律師及顧問團除聯合召開聲明,譴責審理法官之不公判決外,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荷雲立即表示上訴決心。【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