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2 位以上師生確診全校停課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在校園擴散,以及維護學生及教職員校園安全健康,教育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簡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訂定停課標準,停課期程為 14 天。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如1班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則該班停課;如1校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則該校停課;如1鄉鎮市區有3分之1學校全校停課,該鄉鎮市區停課。短期補習班及幼兒園也比照以上規定辦理。

大專校院學校

停課標準除報經教育部專案核准外,依以下原則辦理:如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則該師生所修/授課程均停課;如有 2 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則該校(區)停 課。醫事類專業科系實習依「醫、牙、護理、藥學及醫事檢驗復健相關科系學生 實習場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作業原則」辦理。其他校外實習課依教育部臺教技通字第 1090019309 號函辦理。學校遇停課情形,得縮減上課週數,採 1 學分 18 小時彈性修課,於週間或線上課程等補課方式辦理,惟仍應兼顧教學品質及學習效果。當學校教職員工生或工作人員為確定病例時,應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

以上停課情形仍應視實際疫調情形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各級學校在本年2月25日後陸續開學,教育部請學校積極準備開學各項防疫相關措施,務必依據停課標準預先規劃停課後之學習、補課、補考及成績評量等事宜,以保障學生學習權益,並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最新發布之相關資訊。【記者 喬若俞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