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政史上最大弊案一審 前副典獄長重判有期徒刑16年

我國獄政史上最大的貪瀆弊案,台北地院在歷經近5年審理後,今(9)日審結宣判。被控收賄的台北監獄前副典獄長蘇清俊,依《貪污治罪條例》,重判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13年;東森媒體集團總裁王令麟和其祕書胡曉菁,涉嫌行賄,依賄賂罪判刑2年2月,褫奪公權3年。

檢方起訴書認定,2013年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因掏空案入監服刑,透過女特助胡曉菁行賄時任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等官員,蘇清俊被收買後,以副首長職權規畫專用圖書管理室給王令麟使用;此外,王令麟經由胡曉菁行賄,胡女平時以干貝、水果禮品打點蘇清俊,蘇想去東森旗下的宜蘭海洋溫泉酒店度假,胡女即安排蘇與妻子住宿。

對於起訴的行賄犯罪事實,檢察官指控王令麟行賄、在北監擁有專屬辦公室、夾帶公文入監批閱、利用圖書管理室接見員工辦公等行為,但這些指控卻沒有行賄款,而基於禮尚往來贈送的水果禮盒、或是代購的保養品及牛排,在法律上也沒有對價關係。王令麟指出檢方的控訴是汙衊監所管理員,更是汙辱他本人。

此案台北地院審理4年多,歷經5位審判長、3位受命法官、5位公訴檢察官,在今年7月最後辯論庭時,王令麟答辯時強調,檢方抄家式地敲鑼打鼓羅織罪名,他如同被放入「絞肉機」般煎熬,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但事實與檢方指控有落差,檢察官草率起訴,使法官須耗費更多時間查證;「沒有暴龍檢察官,就不會有恐龍法官。」【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