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軍人酒駕累犯、散布謠言均加重刑度

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聯席會議今(23)日初審通過「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現役軍人若為酒駕累犯且致人於死,另外,若以廣播電視、網路等散布軍事上的謠言或不實訊息均加重罰責,最重可處4年6月徒刑或45萬元罰金。

為遏止軍人酒駕,聯席會議初審通過的條文為,針對現役軍人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5年內再犯並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導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駕駛公務或軍用動力交通工具有酒駕或服用毒品導致不能安全駕駛等情形,得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在防堵假訊息部分,初審通過的條文為,意圖散布於眾,或捏造、傳述關於軍事上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透過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方式,進行捏造或傳述軍事上的謠言或不實訊息,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