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台灣努力 歐盟解除我漁業黃牌警告

歐洲聯盟(EU)執委會27日決議對我國解除IUU黃牌警告,歐盟駐台代表馬澤璉指出,她見證台灣一路改善整體漁業法規及提升管理系統打擊非法捕魚所付出的努力,並強調,黃牌的解除非終點,是台灣實踐海洋永續發展承諾的起點。

歐洲經貿辦事處則表示,歐盟認知到台灣過去3年半打擊非法捕魚所做的各項改革,並大幅提升相關漁業法規及行政系統,因此決議對台灣解除IUU黃牌。

全球3成漁獲、價值230億美元,來自非法漁業,嚴重影響海洋永續資源。IUU意指違反國內或區域漁業管理組織規定、不受規範或未詳實報告捕魚活動的漁船。

我遠洋漁業年產值400億元,占漁業總產值4成,主要出口國為日本、美國以及歐盟。2015年10月歐盟對台灣發出非法漁業(IUU)黃牌,列入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漁業」不合作第3國警告名單,除了部分國際貿易商不採購黃牌國家水產品外,魚價更因而出現下滑和滯銷趨勢,更直接衝擊我國每年70億元水產品禁止輸入歐盟。

2017年農委會訂定漁業三法對違法捕撈祭出重罰,如進港卸魚應預報,否則最重開罰400萬元,截至去年累計開罰1.2億元。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指出,全世界沒有像我國將遠洋漁業1200多艘漁船用每天24小時分3班監控的,不過透過國際規範壓力,也讓台灣遠洋漁業具體提升。

而對於歐盟解除台灣IUU黃牌,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蔡佩芸則建議,政府應普及電子觀察員自動監測系統,也希望漁業署盡速公開更多漁船以及漁業資訊,合力讓台灣成為打擊IUU的典範。【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