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要求考試分發占5成 教部:對學生衝擊巨大

近來國教行動聯盟及家長團體,提出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名額比例應提高至50%以上,以避免個人申請名額不斷增加、侵蝕考試入學分的名額。對此教育部今(22)日表示,若要求教育部涉入大學校系招生自主權責,硬性規定考試入學分發名額比例,勢必大幅限縮個人申請名額,受影響者接近全體學生,衝擊極為巨大。

教育部次長劉孟奇出席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大學招生選才制度精進暨弱勢學生升學權益保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劉孟奇指出,教育部對於各校考試分發入學比例,並未設上限,僅訂繁星推薦原則為15%、個人申請以45%為限(有需求者經教部專案核准後則可超逾,每次擴大10%為限)、特殊選才逐年微調(108學年度以1.5%為上限)等招生名額進行控管。換言之,如有校系規劃將考試分發招生名額比例拉高至50%以上,教育部一定尊重並予以核定。

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108學年度考試入學分發名額占23.07%,個人申請占51.63%,繁星推薦占15.37%,其他為9.92%。近來,國教行動聯盟等民間團體,不斷透過各種管道陳情、抗議,要求教育部應嚴格規範各校考試分發名額占比50%以上,以避免各管道比例失衡。對此,劉孟奇表示,若要求教育部干涉大學校系招生自主權責,硬性規定考試入學分發名額占50%,是激烈的變動。在不變動繁星推薦(15%)、其他管道(約10%)名額比例下,勢必須將個人申請招生名額比例調降至25%以下,受影響考生接近全體,落榜學生將驟增,對學生和家長是非常巨大的衝擊。

劉孟奇強調,大學多元入學多年發展至今,各管道名額比例分配情形已漸趨穩定。未來教育部就審核大學校系評估其學生學習表現、在學穩定度、招收弱勢學生情形等指標,所提出提高個人申請名額例的需求,也會持續參酌學校教學資源、甄試方式及品質等情形,嚴格審查並據以核定。【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