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飛機開直播 民航局:移送法辦

有直播主18日搭乘華信航空從松山飛往澎湖的AE365班機,違規使用手機在網路上直播起飛過程,航空局表示,當事人已違反民航法且有影響飛安疑慮,確認當事人身分及違法事證後,全案移送檢方偵辦。

民航局指出,經調查影片後已確認旅客身分,於網路直播前,機組員已宣導飛機起降禁止使用手機,直播過程中有多位網友留言提醒此行為違法,但直播主以「8萬是小錢」回應,此直播行為可能對飛機通訊及駕駛艙儀表造成干擾,嚴重影響飛安,特別在飛機起飛及降落過程,民航局建議地檢署嚴懲。

根據民航法第43條之2規定,除經民航局公告,並經機長允許、機組員宣布才可使用,航空器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若違反可處5年以下徒刑、拘役或最高新台幣15萬元罰金。【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