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9月1日起 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

為改善醫師勞動條件,確保病人安全與民眾就醫權益,衛生福利部與勞動部共同協商,將於108年9月1日優先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並適用該法第84條之1議定工時,同時,推動醫療法修法,將勞基法相關之工作契約、職業災害、退休保障等,納入醫療法規範,以保障未適用勞基法之受僱醫師勞動權益。

衛福部表示,全面適用勞基法恐衝擊醫病關係、病人安全與偏鄉醫療服務,但考量住院醫師對於工作權之自主性與選擇性較受限制,基於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之考量,於108年9月1日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並適用第84條之1議定工時,以維持工時、例休假之彈性。

衛福部表示,主治醫師因自主性高,且工作樣態多元,工時之認定實為複雜,如:衝擊傳統醫病關係(責任制),增加醫療糾紛;交接班頻率增加,影響照顧延續性;臨床時數限制,影響醫師教學意願;人才羅致困難之偏鄉醫療服務會無法運作等,將持續與各界協調溝通,再行納入適用。

衛福部亦強調,為保障尚未納入勞基法之受僱醫師勞動權益,已積極研議修正醫療法,擬新增受僱醫師勞動權益專章,將工作契約、職業災害補償與撫卹、退休保障及勞權爭議申訴等,納入醫療法規範。該草案於研擬階段將召開多場會議,廣徵各界意見,擬於明年上半年提送行政院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