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紙廢塑膠進口加嚴 製造業認同限制品質環團籲「總量管制」

為防止中國今年年底開始禁收的洋垃圾大舉轉進台灣,環保署以修改「產業用料」進口規範,在廢紙、廢塑膠部分,將限縮只有合法工廠可進口,進口的品質也限定為單一材質或單一型態,更加上進口工廠必須提出證明,確定處理後的再生料只能國內使用,不得直接出口的規定,以免淪為他國的代工處理地。

在7日立委陳曼麗舉行的公聽會上,幾個環團一致建議進行總量管制,先盤點產業需求,以免進口供過於求,最後根本無力承受衝擊回收體系與轉而汙染環境。不過,紙廠與塑膠處理業者則表示,若是限制進口量,將造成產業發展受限,可能導致回收再利用循環的受困。對此陳曼麗表示,將要求訂出進口產業用料的總量與使用比例,也要求環保署加強把關處理工廠的汙染管理,但除了保障國內處理體系不受衝擊外,也應該加強輔導回收產業,生產出品質讓產業界能用的再生料。

對於產業用料,經濟部與業者都強調的確有用料需求,像是國際運動品牌開始要求綠色銷售,國內製造業開始需要使用再生料,但面臨國內再生料品質有待改善的狀況下,就有進口需求,但相對而言,這些業者會進口的廢塑膠,也必須是品質較好的,否則根本不能用,還徒增處理成本。塑膠製品公會委員陳世昌表態,他們支持環保署加嚴管制進口用料品質,因為髒汙、未分類的廢紙、廢塑膠的並不是他們會需要的,業界普遍也贊同加嚴控管品質。

雖然加嚴限制產業用料進口的品質,是環團與產業界都認同的,但如何讓國內的回收與再利用體系更進步,環團也提出幾點建議。謝和霖指出,目前的確有很多屬公告應回收的物質最後沒有進入處理系統,還是送進焚化爐。如PLA的製造者並沒有建立回收處理廠、造成PLA雖是可生物分解塑膠,同時卻沒有處理業者去處理;又全台只有一家「連泰」有能力處理紙容器,甚至足以處理全台的紙容器的實力,但是由於全台處理費率一樣,沒有誘因讓回收業者專門把紙容器運到新竹去讓連泰處理。謝和霖建議,製造業者應該成立共同組織來負起處理廢棄物的責任,確保廢棄物得以處理,若要設計出難分類的複合包材,那就要先確定有辦法處理、未來如何再利用等規劃,讓處理業者就是處理業者,不需負擔其他問題。黃煥彰亦指出,現行狀況下部分處理工廠非法囤積用料在農地、堆置場時常發生大火等事故,顯示需要加強管理,環保署應提出一套堆置場管制規則,包括設置規範、消防設備、上網申報、資訊公開給民眾以及處理工廠等作為依循。【新聞來源:環境資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