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環評卡關 業者決退場索賠12億元

因環評卡關,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迄今13年,仍舊無法營業。業者日前決定退場,正式提仲裁解約,並向台東縣政府求償12億元。對此台東縣政府今(12)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希望仲裁期間還有轉圜空間,縣府會努力爭取,環評不是不會過,盼業者再提環評,對雙方都有利。

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由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出租台東杉原海岸地、美麗灣公司開發興建渡假村飯店,於民國94年底動工、96年主體建築完工。不過,動工階段環保團體就陸續抗爭,甚至提出「建照和執照無效、環評無效」訴訟。不過在建照和執照部分,由業者獲得勝訴;但高雄最高行政法院在105年3月底卻判決「撤銷環評結論」定讞,營運更是遙遙無望。

歷經13年紛紛擾擾,不願投資成泡影、背負沉重資金壓力,加上啟動環評成功的希望渺茫,來台東投資美麗灣的德安開發公司決定不玩了,日前向中華民國仲裁會提出仲裁,要求台東縣政府賠償投資損失12億元。美麗灣渡假村協理林弘哲受訪指出,美麗灣的建照和執照自始至終都合法,環評團體提出撤照官司也敗訴定讞,無奈美麗灣案已走完所有程序,還是無法經營,該是退場的時候了。

對此,台東副縣長陳金虎則表示,整個美麗灣開發過程,包括行政流程、評審委員的遴選等都依照環保署的標準在走,完全照章行事,但法官卻有不同的認知,形同法官「造法」,質疑國家的法令公信力何在?未來行政官員還有人敢做事?還有企業像美麗灣業者敢來投資?他說,美麗灣開發案影響層面不光是台東的事,這是全台灣的事,有美麗灣的前例,有很多企業投資都受到影響,他期待社會大眾不要用偏見來看待美麗灣。【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