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試行《安樂死法》 年滿19歲有權自己決定「尊嚴死」

韓國保健福祉部22日宣布,從23日開始到明年1月15日將試行「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安樂死法),年滿19歲的患者,可自行決定是否繼續接受維持生命的治療。

根據「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規定,從明年2月起,若主治醫生連同一名相關領域醫學專家,一致判斷患者已經是治療無望時,患者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接受心肺復甦、血液透析、抗癌及人工呼吸器4種維持生命的治療。

該法案試行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年滿19歲的成人不論是否有疾病,都能填寫「事前維持生命醫療意向書」;二是針對已到末期,未填寫事前意向書的患者,可要求醫生填寫及執行「維持生命醫療計劃書」,停止僅維持生命象徵的治療,維持尊嚴的自然死亡。

據報導,法案實行在即,但韓國仍有超過半數的人不知道「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據今年3月健康保險政策研究院進行的問卷調查顯示,僅有15.6%普通人知道該法案存在,醫療團隊有33.6%,患者及家屬則是37.2%。保健福祉部表示計畫透過試行加強宣導,以減少正式實行時可能引發的混亂。【記者 蘇蔓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