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求刑12年  三星少主提上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7日認定檢方起訴,49歲的三星少主李在鎔,被指控對國會作偽證、非法向海外轉移資產、挪用公款、洗錢、行賄等5項罪名全部成立,具體求刑12年,三星發言人對此尚未回應,但李在鎔的代表律師已提出上訴。

李在鎔因涉及「閨密門」案,以贊助崔順實女兒馬術訓練為名行賄,又為了確保順利接班,賄賂前總統朴槿惠,以433億韓圜(約12億6千萬台幣),換取旗下兩間子公司合併的政府同意權。

南韓現任總統文在寅表示,希望可藉此判決,斬斷長期以來困擾南韓的政商勾結文化。【記者 林曉明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