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景點等待算工時 公會表支持

勞動部頒布簡化計算遊覽車駕駛工時計算的辦法,未來「一日遊」等行程緊湊的旅程,凡是駕駛在景點的等車時間也都將列入工時。這個辦法一出,讓部分業者跳腳「必定會超時駕駛」,但遊覽車客運全國聯合會秘書長陳日中7日受訪時支持這項「簡單明確化」的計算工時法規,否則以現行等超過30分鐘就算休息的方式,複雜易生爭議。

年初,「蝶戀花旅遊」遊覽車發生在國道翻覆事故,造成33人死亡慘劇,引發質疑是否因司機疲勞駕駛所致;勞動部為改善類似狀況再發生,發布「遊覽車駕駛工作時間檢查參考指引」,規範未來除了交通部規定的「手握方向盤」時間列為工時外,新增「延遲開車時間」、「受檢時間」、「等待車輛維修」都視為工時。

遊覽車客運秘書長陳日中表示支持這項「簡單明確化」的計算工時法規,否則以現行等待超過30分鐘就算休息的方式,勞檢與司機認定不同等複雜情況,易生工時認定上的爭議,一日遊駕駛等車的時間,「簡化認定」為工時不失為好方法, 建議政府也應著手教育消費者,疲勞駕駛恐將進一步對旅客造成危害,除非雙方談好必須支付超時駕駛費用及勞檢罰單。

至於觀光局提出的「雙駕駛」政策,當初是因應一日遊長時間、長距離旅程所造成的風險而提出的「建議」,原則上旅行社因考量人事成本都已減少長距離的行程。駕駛每日工資約2000元,日租一台車的價格約在1.2萬元,再多加1個駕駛,等於要花1.4萬元以上(不含駕駛吃飯、住宿等費用),消費者不可能接受增加費用的想法。歐美國家幅員廣大,的確有必要施行雙駕駛制度,但台灣這麼小,駕駛員不足、備用駕駛的工時計算等問題,目前還是無法克服的。【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