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所弊案 承辦員兩年私吞240萬

台中區監理所今年5月發現有員工在1日內作廢5張汽燃費罰款收據,並將罰金侵吞,追查後發現該員工已用同樣手法侵吞1557筆罰款,共計240萬元。目前公路總局已將該職員調職並移送偵辦,也將追回侵吞款項。

政風單位調查後發現,犯案的監理所員工自2015年9月起,利用系統的漏洞,先收取民眾罰款並核發收據後,接著以民眾現金不足等理由,將繳款紀錄作廢,系統會重新顯示該筆罰款為未繳款狀態,接著將繳款紀錄註銷,再從系統關帳,私吞上千筆300至3,000元的罰單,共240多萬。由於罰單註銷後,即罰款未入國庫,民眾也不會被催繳罰款。

因為單位主管發覺怎麼會有這麼多作廢罰單,起初該名員工稱是作業疏失,但主管事後追查該五筆資料並向相關民眾確認,發現五筆罰款都已註銷,因此主動通報政風單位調查。

監理所表示,目前把款項追回來,修正系統漏洞,收款後還會有人複查,不定期抽查,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