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監聽女檢 黃世銘判賠10萬元定讞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於102年前因夜奔總統官邸,向前總統馬英九報告「王金平替柯建銘關說司法個案」,引爆所謂九月政爭。當時懷疑前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涉接受關說不上訴,林秀濤控她和女兒遭特偵組違法監聽,且不滿清譽與職業操守評價受到傷害,向黃世銘等4人提出連帶求償221萬5千元並登報道歉。一審法院判黃世銘賠新台幣30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5)日判決黃世銘須賠償10萬元定讞,不可上訴。

台北地院審理當時,黃世銘供稱,林秀濤辦理柯建銘案時,於下午3時調卷僅短短2小時內就簽不上訴,疑點重重,並強調監聽是依法處理,絕無違法。林秀濤認為,特偵組以「他」案聲請掛案,監聽她及女兒電話長達30天和53天,使她名譽權受損害,已構成侵權行為。一審判黃世銘須賠30萬元,不需登報道歉。

全案上訴高等法院,5日判決結果出爐,高院表示,當時特偵組監聽林秀濤的程序並沒有違法,但關說案當時還沒偵查終結,黃世銘卻於102年8月31日將包括林女應訊內容洩露給馬英九,確實侵害林女的「資訊隱私權」。審酌後改判黃世銘應該賠償林秀濤10萬元精神慰撫金,且毋須登報道歉。黃世銘的律師羅明通表示不服此次判決結果,將考慮提起非常上訴或聲請再審。【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