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涉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 民進黨抗議並提三要求

在中國失聯逾兩個月的民進黨前黨工、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中國當局先前僅說明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遭到有關單位調查,但從未說明羈押地點,26日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透過官方媒體《新華社》證實,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經檢察機關批准,已於近日被湖南省安全機關依法逮捕。

安峰山表示,國家安全機關偵查查明,2012年以來,李明哲頻繁進入大陸活動,與大陸有關人員勾結,制定行動綱領,建立非法組織,策劃、實施顛覆我國家政權的活動。2017年3月19日,國家安全機關對進入大陸活動的李明哲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經審訊,李明哲等人對從事危害我國家安全活動供認不諱,司法機關將依法處理。

對此,陸委會表示,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完全沒有對外公布相關事證,僅以含混籠統寥寥數語交代了事,無法令全體台灣人民信服;在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公布相關事證並提供應有權益保障前,對李明哲指控的任何罪名,我方均無法認同。

法務部表示,在得知李明哲遭逮捕後,隨即分別電傳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部,要求基於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精神,就其現況即刻通報我方,同時要求在本案調查期間,務必保障李明哲的身體健康、人身安全及訴訟法上之權益,尤應保障其選任辯護人的權利。同時呼籲大陸應本於人道關懷,同意協助家屬探視,並於本案調查完畢後應即釋放李明哲。

而對於李明哲被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民進黨除表達嚴正抗議並做出三項嚴正要求:

 一、中國當局應以文明法治國家的態度,公開所有證據資料及公開審理該案,而非以黑箱作業處置該案;

二、中國司法部門必須確實維護李明哲的人權和健康,他有權利聘請律師進行辯護,保障其司法權益;

三、北京當局應盡速依循正當合法管道,與我政府密切聯繫與合作,協助家屬赴中探視,避免讓兩岸關係更形惡化。【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