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讀表決通過 北市續行代金捐地雙軌制

爭議多時的「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修正案,昨在市議會二讀表決過通、最快下周三讀,一旦通過,將取消現行條文的落日規定,續行「捐地」、「代金」雙軌制;此外,公共設施保留地也將一視同仁,取消道路徵收15米路寬限制。

現行「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第四條明定3年落日條款。2017年6月30日前為所謂過渡期,建商取得容積的方式採「雙軌制」:建商可選擇全數繳「代金」獲得容積率;或者一半容積用「捐地」取得,另一半容積以向政府繳交「代金」取得。

3年落日條款將於今年7月到期,但公保地徵收配套卻遲遲未出爐,國民黨議員葉林傳等51位議員聯署提案取消3年落日條款,但提案遭外界批評是阻攔落日條款,圖利特定人士,全案擱置多時。今日再度排入議程,經討論後,身兼法規會召集人的李新表示,提案若仍限制道路寬度,就可能會產生圖利大地主、剝削小地主的問題;因此提案將修正案第2條第1款,取消15米路寬限制。

該提案最後在議長吳碧珠裁示下進行表決,現場共30名議員出席,最終以28票贊成、2棄權通過,落日條款也確定取消。北市都發局表示,尊重議會的決議,後續會再做規劃,目前會先將提案內容做進一步分析,看後續配套是否能夠執行。【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