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味先」原料逾期 裕榮食品遭勒令營業

馳名的老牌休閒食品廠「蝦味先」遭民眾檢舉使用過期原料,18日高雄市衛生局會同食藥署及檢調人員前往該公司的大寮廠區搜索稽查,查獲過期一至三年的柴魚粉、無水檸檬酸、紅麴粉等原料與問題產品共約2371公斤;並約談蘇姓廠長等7人,訊後請回。經初估後,有問題產品已賣出逾250萬包,獲利逾3700萬元。食藥署於18日表示,全台通路有問題之產品即起下架,並勒令裕榮公司暫停營業。

遭民眾檢舉的裕榮公司大寮廠,因使用已逾保存期限的無水檸檬酸、柴魚粉及紅麴粉等原料,而製成之「蝦味先蜜烤魷魚」、「蝦味先日式照燒」、「蝦味先泡菜」、「蝦味先墨西哥煙燻」及代工生產的「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等共計五項產品,其中還有過期達3年之久的原料,已要求業者於20日凌晨零時前,將該五項產品下架不得販售,直至業者改善,且經高雄市衛生局複查合格始能復工,違者將依食安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之罰鍰。

另檢方於偵訊時,該廠廠長坦承現場原料確實有部分逾期,並辯稱因不小心誤用過期原料,惟檢方對此說法仍表存疑,因現場食品與原料外包裝並無遭故意偽造、變造之情形。檢方訊後將7人請回,將再傳喚該公司董事長到案說明。

食藥署表示,食品業者務必善盡自主管理之責任,嚴禁使用逾期原物料製售之產品,違者可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並同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若有將逾期產品改標販售等行為,更涉及偽造文書、詐欺等刑責,將移檢調追究處辦。

裕榮為此表示,消費者可自即日起一年內,憑發票、購買憑證或包裝擇一,向各通路商辦理退費,裕榮願以最大誠意來解決問題,徹底革新管理之制度,重建消費者的信心。【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