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命案 兇嫌一審判無期徒刑

去年3月發生在台北市內湖區的女童「小燈泡」遭割頭殺害一案,當時引起國人震驚,全案經一年審理後,士林地院法官於今(12)日一審宣判兇嫌王景玉處以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內湖女童小燈泡當街遭砍殺一案,檢方依殺人罪將他起訴,其後於警詢、偵查與羈押庭之期間,兇嫌王景玉多番胡言亂語,但於最近三次開庭時,兇嫌王景玉卻一反以往表現,表示「要向被害人道歉」,又指自己來自於低收入戶,要求法官對他輕判。

本案審理過程中,由於兇嫌王景玉經鑑定結果確實有罹患思覺失調症,且有妄想症狀,惟於認定犯案當下並無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故法院依「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解釋意旨,對精神障礙者及身心障礙者犯罪,不得處死刑,以宣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做為該案一審之判決,全案仍可上訴。【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