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說沒事」 北檢發聲明稿反擊馬英九

前總統馬英九14日因洩密案到台北地院出庭時,指檢方「關說司法個案的立委沒事,處理司法關說醜聞的人被起訴,公理何在?」對此,台北地檢署18日發聲明稿表示,馬英九擔任總統8年,又擔任國內最大黨黨主席6年半餘,始終未曾對之立法科刑,「此又係誰之過歟?豈能藉此指摘檢察官?」

北檢在聲明稿中提到,被告於本案之前後悖法行為,已於黃世銘洩密案及國民黨撤銷王金平黨籍案之民、刑事各案等,經法院認定明確;其行為亦超越憲法之權力分立界限,何來檢察官「以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後畫靶」,又有何「羅織構陷、入人於罪」?被告所指,顯屬無稽。

針對馬英九「關說司法個案的立委沒事,處理司法關說醜聞的人被起訴,公理何在?」之說,聲明稿提到,惟關說司法者之所以沒事,乃因為刑法沒有處罰關說者之規定。被告於案發前後擔任總統8年,又擔任國內最大黨黨主席6年半餘,始終未曾對之立法科刑。尤其在本件案發後,被告亦未對關說司法者提案立法處罰,此又係誰之過歟?豈能藉此指摘檢察官?

對於馬英九以「十七問」質疑檢察官:其應如何處理本案始為「合法、適當」?北檢則回應表示,被告擔任法務部長、台北市市長及總統各職近20年,依其法學專長及行政經歷,對嚴守「依法行政」之分際、職權究應如何「合法、適當」行使,理應知之甚詳,何有反問檢察官之理?被告之質疑,亦屬無據。

北檢最後則呼籲,本案訴訟攻防宜回歸理性及證據討論,勿以民粹性或政治性言語誤導視聽,是所至盼。【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