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高房屋折舊率、免稅門檻

財政部3月初公告《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參考原則》,修正折舊率及房屋稅免徵門檻提供各縣市參考基準,以北市為例免徵門檻為10.8萬元,部分縣市最快今年5月申報時將採用新免徵門檻。

去年因部分地方政府調高房屋稅引來批評聲浪,所以財政部去年10月與各縣市達成共識,決議調高折舊率及免徵門檻, 3日發布參考原則,各縣市可逐步調整,財政部尊重地方政府調整方式。

房屋稅有三個變動因素,包括房屋標準單價、地段率及折舊率。影響房屋標準價格的因素,包括房屋耐用年數、殘值率、構造建材、用途、樓層、商業環境、供需及買賣價格等,新修正的評定參考原則主要是折舊率調升、殘值率調降,計算出來的房屋評定現值降低,房屋稅就會隨之減少。

依據公式折舊率=(100-殘值率)/年數,以鋼筋混凝土造房屋為例,修正前折舊率為1%,耐用年數60年,殘值率為40%。修正後折舊率提高至1.17%,耐用年數仍為60年,殘值率就下降至29.8%。

在免徵門檻部分,自住房屋稅免徵門檻10萬元已近25年未調整,因此財政部授權地方政府可自行調整免徵自住房屋稅的門檻。根據各縣市資料皆有調升,六都分別為台北市10.8萬元、新北市10.4萬元、台南市15.4萬元(分年調整15.4、16.5、18萬元)、高雄市10.5萬元,桃園為10.3萬元,在航空噪音管制區則為14.8萬元,台中市在2014年已重新評定,因此此次不調整。另外,其他縣市例如基隆、新竹、南投、雲林、嘉義、台東、宜蘭等免稅門檻也調升1,000元到4,000元之間。【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