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抗告逆轉勝 中廣須繳回寶島網、音樂網2頻道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求中廣繳回寶島網、音樂網兩頻道一案,16日最高行政法院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准予停止執行的行政訴訟裁定,改判NCC可以直接收回此兩頻道,全案確定。

中廣音樂網、寶島網頻道,是政府早年基於「遏制匪播」特定政策目的而核配給中廣,此一政策在民國93年核定終止。去年6月30日,NCC在准許中廣換發執照時即附帶條件,在客委會或原民會完成全國性廣播電台規劃,依法申請並獲核配音樂網或寶島網現用頻率,中廣應配合停止播送且無條件繳回音樂網、寶島網使用頻率,且不得請求補償。

NCC去年12月5日發函中廣,告知中廣音樂網及寶島網頻率已核配給原委會及客委會,將於今年3月1日廢止中廣對兩網頻率的使用權,並指示中廣1個月內提出營運計劃變更的申請。對此,中廣不服提起訴願,並在訴願未確定前,即提起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

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2月裁定,認為此案影響中廣營運有急迫性,頻率廢止後,中廣須進行多項調整事務,無法在短期內完成,也將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因此裁准可暫停執行,然NCC亦不服並提出抗告。

二審最高行政法院16日做出逆轉判決,指出中廣並未具體提出不停止執行,會造成那些難以回復的損害,且NCC收回此2頻段交給客委會及原住民基金會是與公益有關,因此撤銷北高行的原裁定,即駁回中廣聲請的停止執行案確定。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感謝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希望中廣能主動配合,即日起停播音樂網及寶島網兩台節目繳回頻道,讓確定接收的客家台及原民台可進行設備測試及試播,能在六月順利開播。【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