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慶祝婦女節 向堅毅美麗的女力們致敬

婦女節的設立是紀念國際女權運動而來,如今在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慶祝主題,主要是慶祝對女性的愛與尊重,或在經濟、政治及社會領域的成就。根據聯合國的估計,在新冠病毒出現之前,男性每做一小時的無償(無薪資)工作,女性就要做三小時。因為承擔家務的傳統觀念延續,現在女性即使也要上班,但多數女性仍必須擔負大部分照顧家人的責任,是家庭中最堅毅可敬的超人。

婦女節起源於西方國家因爲工業化而快速發展,女性受到僱主的剝削,抗議罷工事件接連發生,1908年1.5萬名女性在美國紐約集會遊行,要求提高工資、縮短工時,美國社會主義黨於1909年宣佈設立National Women's Day(全國婦女日)。後來在國際勞動婦女大會上,因德國婦女運動領袖Clara Zetkin的倡議,獲得許多國家婦女代表的支持,歐洲於1911年提升為「國際婦女節」。而這個紀念國際婦女節的活動,後來還成為俄國革命的前奏,沙皇被迫退位,俄國臨時政府宣布賦予婦女「選舉權」。聯合國於1975年正式確認3月8日為「國際婦女節」。

婦女節緣起於美國,一百多年來世界各地女性爭取權利不曾停歇,美國為了反映歷史與多樣性,20元美鈔即將改版出現第一位非裔美國女性哈莉特.塔布曼(Harriet Tubman),她是19世紀知名的廢奴運動先鋒,美國人權運動的前輩。

塔布曼出生就是一名奴隸,1849年她成功逃離奴隸主,隨即參加「地下鐵道」(Underground Railroad)的組織,「地下鐵道」是當時美國幫助非裔奴隸逃往自由地的秘密網絡和避難所,塔布曼化名為「摩西」,冒著被重金懸賞緝捕的危險,多次潛回南方奴隸地區,因為她的聰明、大膽與細心,從沒丟失過任何一個她帶出來的人,也不曾被逮捕過,有一次還救出了自己70歲的年邁父母。1860年她開始頻繁地在各地發表演說,不僅呼籲廢除奴隸制,並推動婦女和非裔地位的提升。

人民對不平等、不公義的吶喊,終究還是要回歸國家法律與政策的改革,才能給人民一個安全的生活場域。美國已逝的大法官金斯伯格,一生為兩性的平權奮鬥,身高150公分的瘦小身型,卻有強大的心靈,她改變了美國反歧視法律的面貌,是用法律來守護人民的最佳典範,而金斯伯格能登上美國法律界的最高職位,他的丈夫馬丁・金斯伯格是背後強力的推手與支持力量,更是兩性平權的模範,在1950年代美國社會仍講究傳統性別角色時,這對夫妻早就實踐了不成為彼此的覊絆,雙雙追求法律職涯的典範。

經過無數人的付出努力,甚至犧牲寶貴生命,當中不乏許多男性的幫助,才能看到全球婦女今日在就業、參政、教育等權利的提升。然而,有些國家的女性仍難以獲得教育的權利,甚至被當作性與生育的工具,被拐騙、被販賣時有所聞。

無論是管理國家、企業或是公眾運動,各領域都有婦女的貢獻。生活在文明進步國家的女性多數是幸運的,但即使在進步富裕的國家,都有社會失衡的黑暗面,至今應該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真正的做到兩性平權。聯合國婦女署指出,對世界上大多數婦女和女童來說,性別平等真正的變革極其緩慢,有些領域甚至出現倒退風險,而在新冠疫情期間,女性承擔了更多家務負擔,也影響她們的職業發展和教育機會。

台灣民間有許多婦女團體這些年來在推動性別平等與立法、協助婦女就業等方面多有建樹。第一份成果是1996年「民法親屬篇」的修訂,父權法制的堤防開始潰決,接者催生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2002年台灣正式實施的「性別工作平等法」,雇主在職場上若有性別歧視、待遇不平等、性騷擾等行為,在確認構成後不僅有道德上的責任,更是違法行為。

國家很努力推動兩性平權,但根據求職網站去年的調查,仍發現台灣有近6成女性覺得職場性別歧視嚴重。法律的規範只是揚湯止沸,向社會大眾持續的教育宣導,扭轉刻板印象,「力行」才能真正落實。

公職人員本身應該是帶動社會文化風氣改變的先鋒,但以「竹北黃媽媽事件」公權力迫害構陷人民時,竟挑老弱婦人下手,黃媽媽因為冤抑難伸,且被疲勞訊問、驚嚇過度,得到「壓力創傷症候群」,這凸顯台灣公僕仍存在對於婦女的歧視與欺壓,更是公職人員對「人權」與「人性尊嚴」的漠視。前大法官許玉秀曾說「人性尊嚴不是口號,而是信仰、是實踐。」她強調「有正當法律程序,才有人性尊嚴。」但這個案件完全沒有「正當法律程序」可言,這些員警濫用公權力違法剝奪人民的基本權力之後,反而調職高陞,這豈不是在鼓勵公務員違法濫權就能升官?那麼,在生活在台灣的人民人權還能有所保障嗎!

政府可以訂立法律去除不平等的藩籬,但提升對「人性尊嚴」的尊重與保障,主要的關鍵仍然在於執法者的良心與人權素養,同時也要看國家是否願意真誠的面對自身陰暗的傷口,對症下藥讓它癒合。

在婦女節這天,向堅毅美麗的女力們致敬,亦同感臺灣的父權文化壓抑了女性追求個人成就,但同時也讓男性背負過重的壓力與社會期待,這些期待也侷限了男性就業的樣貌。所以不論男女,每個人都應該為社會的不平等挺身而出,成為驅動改革的火苗,不只為女權,而是所有人都有不被壓迫與歧視的權利,才能盡情發揮個人長才,互助合作,推動更包容、更平等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