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落實法稅人權指標 重建民主真義

我國憲法開宗明義道出國家之要素為「主權」、「國民」與「領土」;而國際法所承認之國家,從《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第一條《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Article 1)應具備以下資格:常住人口、界定的領土、政府與其他國家建立關係的能力。人民與國家這個生命共同體,要走向共存共榮,雙方都有責任。

面對疫情政府祭出紓困方案後,提供財務上救急補助,對於緩解民怨,起了相對有效的功能。拜登政府以今年七月四日美國國慶為目標,要帶領美國揮別疫情陰霾重振國風,擴編各項建設的預算達美金六兆元之多,並在五月底提出加稅的法案,現在國會進行審議中。借鏡美國,國家在後疫情時代恢復正常運作的軌跡,除了疫苗之外,稅收是施政優先考慮的重點。台灣政府財政來源,最大宗是人民的所得稅,且有72%來自受薪階級。拿百姓的錢來救濟百姓,是政府慷人民之慨?還是人民要站在謙卑之位來感謝政府?不可不慎的是,接續國債高舉而來的,可能要面臨通貨膨脹以及加稅的隱憂。面對龐大的國債,到底誰是債主?是人民?還是國家?政府的錢不夠花,最終指望的是從人民的口袋來徵稅。國家的各項建設預算,資金主要來自「加稅」,而加稅的對象,就是人民。既是如此,人民除了忙著賺錢維持生計之外,自己每年繳的稅在政府部門、立法部門,是如何被分配與利用,更應該要去計較是否用在刀口上,有無浮報預算或是不法濫用?因為民主體制,國家的主人是人民。

民主與人權必須是一體的,我國立國即以民主國家為宗旨,其實在人權方面的啟蒙很早,據歷史記載,《世界人權宣言》由1946年成立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負責起草,聯合國秘書長邀請加拿大籍的法學專家約翰·彼得斯·漢費亞主持,由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的遺孀伊莉諾·羅斯福擔任該委員會的主席,委員會副主席即為中華民國籍的哲學家兼劇作家張彭春。

賦稅人權的覺醒與指標

由於中華民國立國之後,國家一直處於動盪不安,一直實施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屬於威權統治的時代,直到1987年7月15日,台灣才正式解除戒嚴令,正式宣告從威權時代回歸民主國家體制,短短的三十餘年,也自1996年開始進行總統民選,並於2000年首度政黨輪替,至今共有四位民選總統,承載著全民托付。如今執政黨已幾度輪替,然而,檢視現行國家的民主制度已經將威權遺毒排出國家機器之外了嗎?

從1996年至今,從總統候選人、在國際學術界倍受尊重國家級學術研究機構,都曾被威權遺毒搞得難以招架,民間更有以宗教掃黑名,行政治整肅之實,將沒有政治立場的民間團體,以司法、稅法來迫害的太極門案,歷經25年尚未獲得正義,監察院將此案選列於「第三屆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之重大人權保障案件,台灣人權團體甚至將本案列入「建國百年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之社會矚目冤案,如今歐美人權學者沉痛指出在太極門案看到少數的稅務官員與流氓行徑無異,是台灣民主的污點。

國際上許多民主先進國家都非常重視賦稅人權,台灣也有與國際人權接軌的做法,前總統馬英九任內推動《國際人權兩公約》並於2009年12月1正式施行。兩公約國內法化確實是國家向人權跨出的一大步,而民間的賦稅人權覺醒更是蓬勃,人權協會於2009年12月啟動2010年台灣租稅人權指標,繼司法改革之後,台灣開啟了稅制改革的新時代;「建國百年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並將賦稅人權化為:生存權、健康權與工作權、財產權、自由權、平等權、訴訟權和訴願權,以及消費者權等10項指標。2012年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組織發起《賦稅人權宣言》,指出賦稅是國家建設發展的基石,賦稅的徵收直接影響人民的財產權、生存權等基本人權,更影響到家庭的存續、兒童的成長生存、社會與經濟的穩定發展,賦稅人權已成為國際人權潮流之普世價值。強調政府在對人民徵稅時,應保障人民基本人權,並推動全球連署。

「賦稅人權」不是單指「一個」權利,而是「很多權利」組合、堆疊起來,這些權利都完整的包括在國家所有法律中,並且有被執行、落實,國家才算是有「完整的賦稅人權」。賦稅有正義公平,政府收稅心安理得,人民納稅也會心甘情願,百姓生活就不會緊張憂慮,賦稅有人權,每個國家才能富強安樂,因此,建立賦稅人權的機制,是國家保障人民基本權的重要一環。欣見近幾年來,在司法實務上,有多位法官已經引用國際兩公約的條文,做出維護人權的判決。

排除威權遺毒  重建民主真義

從1999年民間發起的司法改革強烈呼聲,到今日社會各界對司法改革,還在「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階段中努力,然而台灣荒腔走板的稅務救濟制度,導致人民苦不堪其擾,在各方學者專家與民間力量努力下,催生了《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然而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被譏為「球員兼裁判」,稅務專業法庭法官被評為「就地合法」,引起極大詬病,執法人員並未具有公正與專業素養,做半套的改革,足見威權遺毒仍在國家機器中橫流。威權時代的統治與民主政治最大的不同,就是要回歸法治,尊重司法,破除官威強壓民意,以國家暴力欺凌人民。若不自知遺毒何在,徹底改變,民主表象卻包藏威權思想,表裡不一的結果,終究還是讓國家與人民受到傷害。

7月15日是中華民國解嚴紀念日,過去,台灣戒嚴長達 38年;如今,台灣將要迎接解嚴第 35年,時間能夠沖淡一切嗎?檢視從威權到民主的台灣社會,至今仍不乏用司法、稅法手遂行政治迫害,這就是威權遺毒,人人覺醒才是關鍵。美國憲法史上著名的大法官布蘭代斯(Louis Brandeis)曾說過:「疏懶的人民是自由最大的敵人。」(The greatest menace to freedom is an inert people.)若政府效能未能施展得宜,又不能感受到人民心聲,積極發聲透過公共討論,履行公民的政治義務,才能幫助國家穩定與發展。現在談台灣要進到後疫情時代的準備,也許還未能有實際的效益,但借鏡國際社會面對疫情的處理過程,認真省思國家的長治久安,現在就得好好佈署,無需等待。

智者言:「『以民為本,以法為規,人權至上,萬民同享』這是經世濟民的核心圭臬。國家領袖應懷抱寬闊格局遠見,制定福國利民政策。財經首長應勇於惕勵省悟,廣納各界建言,大刀闊斧執行稅制公平改革。行政機關更須依法嚴格遵守程序正義,公平公正公開,取信於民,方能穩定國家社會、經濟,安頓民生樂利。」親身實踐者的經驗,認為人權意識的覺醒是一個不間斷的過程,需要人民自發性地努力爭取,以及政府有意識地推動與落實在社會各個層面,才能趨向成熟。

法稅改革需要公民覺醒,每一份覺醒,都是一份力量。回歸憲政體制,實踐真正民主,人心是關鍵要素,政府與民間重回尊重人權的基礎,勇於面對歷史共業,徹底將威權時代用司法與稅法進行政治整肅異己的專制思維,轉型到以民為主、以法為規的正軌,期盼藉由更普及的法稅良心教育,激發更多世界公民的自我覺醒,人人明白自身權益,進而督促政府健全法稅體制,成為真民主、真法治、真人權的國家,也希望喚起更多有志之士的協助與鼓勵,讓政府落實誠信治國,力行改革行政、司法、稅法體制,實踐人權保障,才是國家之幸,人民之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