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維護人權 應放在決策的首位

人民是國家構成最重要的元素。《孟子.盡心下》:「諸侯之寶三:土地、人民、政事。」現代國家構成要素:人民、領土、政府、主權。我國憲法規定國家基本組織與重要制度及國家和人民相互間基本的權利義務關係,以鞏固國權、保障人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為宗旨,是治國的根本大法。

人民是國本,世界各國都很重視,人口數與地球的永續發展也有密切的關係。1987年7月11日前南斯拉夫出生了一位嬰兒,聯合國將其象徵性地認定為世界第50億個人,成為世界人口終於突破50億標誌,當時聯合國人口活動基金會提議,將這一天命名為世界50億人口日;1989年,聯合國發展規劃署理事會在其第89/46號決定中建議國際社會把每年的7月11日定為世界人口日,以便把重點放在緊迫性的人口總體發展計劃和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案,現在每年的7月11日為世界人口日。另外,1999年10月12日為聯合國確定的「世界60億人口日」。在2008年的7月11日世界人口日,聯合國預測,到2050年全球總人口將增加到92億,聯合國呼籲各國關注計劃生育減緩人口增長。

以台灣為例,人們常號稱台灣有2,300萬人,但近幾年來台灣總人口數開始減少,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國發會)的人口推估,2021年將是台灣總人口數的高峰期,約2,360萬人,其後逐年減少,2033年總人口推估約為2,291萬人,而若總生育率持續低迷,最快2050年總人口只剩約1,984萬人。顯然,並沒有妥善的緊迫性的人口總體發展計劃和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案來因應人口的變化,當然,其中存在很多不易突破的因素之外,還有突發的事件,但是解決問題就是政府存在的目的,不是嗎?

司改空轉稅改倒退  人權問題日益嚴重

美國中情局(CIA)近日公布2021年全球人口生育率預測報告,台灣女性平均只會生下1.07個孩子,生育率全球排名倒數第一。台灣少子化儼然成為國安問題。儘管政府不斷祭出「催生」利多、擴大生育津貼,卻依然不見絲毫起色。為何台灣人不敢婚、不敢生,除了經濟因素,也跟對未來充滿不確定性有關。

政府官員常說,我們台灣是一個民主、人權的國家,但事實上很多政策都是「利益」優先於「人命」。以台灣的司法、稅制改革困難重重,就是最明顯的例子,掌握權力與利益的官員讓司改空轉、稅改倒退。讓這兩個跟人民生命、財產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制度繼續凌遲人民。

私菸案幫忙跑腿、登記的小兵,被依貪汙罪重判10年,無論刑事、行政、政治責任,全都沒有向上追溯到真正有責者 。重擊司法威信的「翁茂鍾案」至今拿不出完整的調查報告,高檢署為平反遭誣陷枉死的銀行經理諸慶恩提出聲請再審, 上個月卻被高等法院駁回。

竹北黃媽媽路邊舉牌表達訴求,遭警察以「現行犯」違法逮捕,在竹北六家派出所渡過驚恐6小時,漏夜移送地檢署,還遭限制住居。黃媽媽後來獲不起訴處分,但得了急性壓力症候群,為了討回公道,她自訴濫權的員警,與執行署官員李貴芬,但都被法院駁回。法官的理由是李貴芬「不熟法律」。一個擁有「律師資格」的執行官,竟然不熟法律?若不是官官相護,法官隨意搪塞理由,就是李貴芬是法院認證不熟法律的執行官,那又如何「適任國家執法者」?然而這位「不熟法律」的執行署官員仍穩坐官位;而那些路邊隨機抓人的竹北員警,則有被記功升官者,也有調職「落跑」者,一句道歉的話也沒有。

官權大於人權  稅務機關長期權力傲慢

台灣雖號稱民主法治的國家,但根據學者統計,處罰人民的法條是處罰官員的12倍, 官民權利不對等,對於違法亂紀的官員人民始終無可奈何,碰到公權力迫害時,常常是求助無門,甚至要窮盡一生之力,去證明自己的清白,人民的生命與健康,似乎不在國家的考量之中。

近日《稅捐稽徵法第 28 條》的修正案。對於政府錯誤核課的稅單,過去沒有限制人民申請退還的時效,現在財政部堅持要限縮成10年,並得到法務部的護航,財政部長在立法院說:不管是政府機關的錯誤,或是民眾的錯誤都要回歸到行政程序法10年的請求權。立委蔡易餘說,稅捐稽徵法是行政程序法的「特別法」,特別法跟普通法在適用的時候,特別法優先普通法,既然特別法沒有時效的規定,就不應該受到行政程序法131條的限制。

行政機關要大享「時效利益」,在場許多立委都認為是財政部「開民主倒車」。財稅官員濫開稅單不用被懲罰,還有績效可升官,有獎金可爽領,很難不讓人聯想,對人民10年請求權的限縮,是為了規避責任,方便行政。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范文清在一場論壇中表示,在租稅法律主義與量能課稅原則之下,政府收錯或多收的稅都是「不當得利,當然要返還」。目前立法院對稅捐稽徵法28條仍保留中,就看立委們,能否為人民的權益堅持到底!

政府跟人民要稅要錢向來都是毫不客氣, 從核課稅單的發出,就是充滿官權的傲慢:台灣稅捐稽徵機關的「核課通知書」中,課稅的證據、理由從來不講清楚,納稅人必須透過「訴願」,才能從財稅機關的回文中,知道是根據哪一條文的規定課稅,但從官員認定的課稅基礎事實,卻直接跳到結論,完全沒有法律涵攝過程的說明,證據、法理薄弱,讓人民無法理解「為何要繳稅」, 官權心態更是製造人民的焦慮不安 , 台灣納稅人顯然不被政府尊重。

國家「不是」營利機構,但長久以來財政部都以「稅收多寡」、「如何收稅」作為施政重點,對於建立法治、人權稅制的改革一直無法邁開大步;台灣的司法無法打破權貴,有人蒙冤、受屈,國家也無法盡力給予救濟。台灣司法、稅務最大的問題是「有權無責」、「監督失靈」,職務加給與獎金制度更誘發官員的貪婪。人民在漫長的救濟程序中煎熬, 官員卻仍視若無睹 ,不願站在人民的立場改革。

維護人權應是政府決策的首位考量

《禮記.大學》有云:「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本內末,爭民施奪。」意思是,德行是根本,財富是末事。君子應該首先注重德行。君主有德行才有人擁護,有人擁護才會有國土,有國土才會有財富,有財富才能供使用。德行是根本,財富是末事。如果輕根本而重末事,那就會與民爭利。

沒有人權,奈何做人,人民怎麼能夠安心生養下一代?維護人權應是政府決策的首位考量。2014年10月10日,當時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在臉書PO出一篇〈民主是我們共同的顏色〉為主題的文章,認為因為有民主,我們才能成為這個國家的主人。呼籲政務官做國家重大的決策時,不該有黨派色彩與意識型態,更不該為私人利益,或行政機關的方便,犧牲多數人民的權益,只要有部分官員堅持改革,政府資訊公開透明,進步的效益一定會漸漸擴大。如此,疫苗政策就不會讓人民恐慌,財稅機關不會像「有牌強盜」,司法機關會是人民正義的靠山。人民身心健康, 可以安居樂業,人口也會穩定成長,台灣成為全球人才與資金競相投入的人權國家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