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秉持專業良心 誠實以對即是成功防疫

面對險峻國際疫情,究竟要如何做,才是真正有效的防疫呢?誠實是最好的策略(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無論是國際組織、國家或個人,秉持專業與良心,誠實以對,即是成功防疫、維護人類健康的要件。

2019年12月31日台灣疾管署電子郵件發給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以下簡稱世衛),世衛卻選擇忽視台灣的專業意見,沒有做出回應或確認任何台灣發出的訊息,就這樣錯過了最早能讓世界各國對武漢肺炎(如今被訂名為新冠狀病毒)有所準備的警訊。

2020年1月23日,世衛第一時間決定不針對2019新冠狀病毒(COVID-19)宣告為「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 以下簡稱PHEIC),而是過了一個禮拜才做出決定的做法,引發全球爭議,並飽受因此造成疫情失控的指責。

世衛是聯合國組織中負責人類健康與公共衛生工作的專門機構(specialized agency)。推動全人類健康的工作很繁雜並且充滿挑戰,尤其是「國際防疫」的工作,其執行依據的重要法律及政策文件是《國際衛生條例》(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 以下簡稱IHR)。

1969年世衛大會通過了IHR,但是迫於國際社會對它無力防治各種新型傳染病的批評聲浪,2005年推動改版,在2007年6月15日生效的新版本《IHR 2005》,已經將通報範圍不再只限於霍亂、黃熱病和鼠疫等特定疾病,而擴大到新發現的任何傳染病、輻射、化學等等引發的公共衛生風險事件。新版本強化了目的和範圍,針對所有可能的公共衛生風險,且須同時避免對國際交通和貿易造成不必要干擾,有效預防、抵禦和控制疾病的國際傳播,並積極提供具體的公共衛生應對措施。就是希望所有國家盡力防止疾病在國內外擴散,並能預防傳染病大爆發。

《IHR 2005》要求各國監管傳染病的發展情況並能適時通知世衛,協助確認通報病例,擬定全國性公共衛生緊急事件的應對計畫。各個國家也要積極在國際機場、港口、邊境設立醫療設施、提供必要服務,以減低疾病的「跨國」傳播風險。

在《IHR 2005》的框架下,每個國家對於PHEIC都有「立即回應」的法律義務。這也就是世衛2020年1月23日針對COVID-19緊急召開專家會議的重點,但因為沒有在第一時間就將它列為PHEIC的決定,而引發外界質疑世衛當時蒙蔽於政治的考量,並沒有秉持著專業良心判斷而導致世界陷入困境的爭議。

所謂的PHEIC是指對人類健康具有「異常重大」威脅的公共衛生事件,可能會因不受控的跨國傳染而對其他國家構成公共衛生風險,並且需要整合性的國際應對措施。各個國家如果認為它的境內可能爆發PHEIC,可以透過國家IHR聯絡窗口(Focal Point)在24小時內通報世衛,而通報內容應該明確包括所有已知關於疾病的資訊、政府已採取的措施、已確認之病例及死亡人數。

IHR希望政府能持續提供透明和即時的資訊更新——包括病例之定義及判斷方式、實驗室檢驗結果、傳染風險的途徑與態樣、病例數與相關死亡人數、政府可能的干預方式、國家自己防疫工作的困難和自我評估所需的協助。

國際疫情相關規範的設計,往往需要各個國家能夠坦誠監測自己國境內傳染病的發展,能誠實評估自己的能力和量能。

全球在歷經多次重大傳染病風暴的實戰中體驗到世界一家的真諦,全球是生命共同體,病毒是跨越國界的威脅,誰都無法置身度外。唯有阻隔於境外、防患於未然,才是最有效率的國際防疫措施,鼓勵大家在事情大爆發之前,就趕快把問題丟出來,讓國際社會一起來面對並且盡速解決。這個做法說明了IHR的目標就是「共同面對並且一起解決問題」,而不是究責,這也一直都是外界對世衛組織處理傳染病防治的要求。

然而儘管IHR已經是正式的國際法律文件,但是就跟所有的國際規範一樣,面對個別國家的主權意識、經濟政治衝擊的考量,加上無法懲罰違規的政府,目前只能仰賴「同儕壓力」與「知識共享」的國際合作方式,期盼各國在國際防疫工作上自願合作。

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完善的防疫規範,都需要國際社會中每個人自我健康管理來配合。面對疫情的嚴峻威脅時,每一個世界公民也應遵守誠實與良心的準則,說明或揭露發生的狀況,並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專家建議,勤洗手、戴口罩,不隨意碰眼、口、鼻,身體不適的時候盡量不要外出,這都是每個人能夠做的,保護自己就是保護家人、保護別人。希望在全民做好防疫之下,疫情早日解除,讓人們安定的生活,經濟發展恢復常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