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稅吏和執法人員的不道德獎金制度 戒嚴時期惡稅制度該廢了

 

「法律女王」是描述美國54年前追求人權的故事,但台灣至今卻還存留著威權時代的作風,美其名說國際兩公約已簽署為國內法了,也在監察院設「國家人權委員會」,甚至財政部推動成立了「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卻看不到台灣有人權的進步,只看到稅官可以自我認定開稅單領稅務獎勵金,行政執行署可以不成比例且高超額的查封拍賣人民低額欠費欠稅案件,爽領績效獎金,感受到官員不留餘地的對待百姓,而百姓終究只能總統一個一個的換,仍然盼不到法稅人權的改善。

國稅局用一張違法假稅單,拋開法律、憲法、人權、甚至自由,就變成了無敵的違法稅單萬年不死!就算國稅局被百姓告敗訴,也會繼續再重開一張,繼續領著獎金來壓制百姓,最後也不管稅單的正當合法性,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直接強制執行查封拍賣,在績效獎金的鼓勵下,拍賣不成就直接收歸國有,這應是怕夜長夢多,怕錯過領獎金的時效,瞬間把拖了28年的太極案子結案,太極門的修行聖地瞬間就沒有了!

訴願的結果應該都是稅單正確無誤的,據了解,訴願的委員們絕大多數都是財政部官員,不管是官官相護、還是球員兼裁判,人民訴願成功的機會很小。申請訴願先繳三分之一稅額是戒嚴時期的惡稅制度,也是不講人權的專制極權國家充實國庫最有效的方法。但是至今已經解嚴37年了,許多惡法、惡稅制仍然繼續使用,仍然是充實國庫的良方,但卻嚴重的違背民主自由國家講究的人權,更吞噬了人民對蔡政府的信任,期盼蔡政府堅持維護台灣是民主自由有人權的國家,首先廢掉稅務獎勵金外,並廢除訴願先繳三分之一稅額的惡法。

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的名言「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讓稅官積極的發單課稅,沒有證據就開稅單,所得性質也是稅官自己認定,也就是所得性質有爭議或是模擬兩可,就是由稅官說了算,百姓不服就去告稅官、告國稅局,官官相護體制下,最後還是百姓敗訴,乖乖繳稅加罰鍰。若是不繳,還是會被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查封、拍賣,欠少少的錢也會拍賣掉整棟透天厝,讓百姓因小失大,得不償失,連其他百姓看到這樣的結果,不敢對抗政府,以後都會乖乖的繳稅了,那些年張盛和掌財政部時,年年超徵千億元以上,其來有自啊!

比利時人權無國界組織主席暨發起人Willy Fautré指出,太極門案不是技術性稅務糾紛,而是一樁侵犯人權的案件。追擊太極門的官僚是貪污腐敗的,包括稅吏和執法人員的不道德違法獎金制度。為了恢復人權,Fautré堅持要對這些官僚進行起訴和懲罰,將被違法收歸國有的太極門修行聖地還給太極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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