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專業法官證書制度不夠嚴謹 納保法變惡法

 

百姓的稅務問題千頭萬緒,為了爭取自身的權利,不惜訴願、上法庭,結果又卡在行政法院的「官官相護」,百姓的希望就斷送在行政法院,再加上又有「查稅獎金」的誘惑,有超過九成都是百姓敗訴,難怪行政法院又稱「敗訴法院」。就算是百姓勝訴,稅吏人員也不會被處罰,還可隔年再重新開稅單,百姓又需陪著再玩一次,簡直毫無機會,真是被吃定了。

稅務糾紛占行政法院受理案件約九成以上,行政法院司法官的違失情況比其他法院嚴重很多,是專業不足還是官官相護的結果?值得警惕的是人民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狂飆84.6%與76.5%;因而,奉勸行政法院的法官不要僅憑國稅局提供的資料,就做為最後定讞的依據,因為不適任法官的剋星「法官法」,已正式上路執行為民除害的任務了,「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實施六年多了,處處自曝其短的稅務專業法官,行政法院稅務專業法官產生過程讓人失望,更令人懷疑其專業能力!

稅官們仍停留在威權時代的作風,拿著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來玩弄百姓,甚至拿著廢棄的條款給法官作錯誤的判決,有幸勝訴還會讓百姓陷於稅單撤銷重開的輪迴之苦。這種唯我獨尊、稅官說了才算的作法,讓人民的生命財產毫無保障,無怪乎中國人權協會調查,行政機關的行政裁量權過大,百姓若不服雖可告官,但行政法院根本就是敗訴法院,被國稅局用來坑殺百姓,無法為人民伸張正義,

台灣雖已解嚴,但仍是要面對「法條千萬條 救命沒半條」的窘境,要與官員鬥「法」根本毫無勝算。雖然政府也有官員了解人民面對法稅惡法凌虐的窘境,制定了要保護人民權利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可以保護納稅人。立意雖美,但是在惡官的手上,實施起來,人民仍是得不到好處,尤其是在財政部部長張盛和在所有的財稅官員都可領稅務獎勵金運作下,不會給人民獲得任何好處,人民還傻傻去找厲害的稅官擔任的納保官幫忙,結果在這稅官當教練指導下,要繳更多的稅,再面對裁判兼球員的行政法院的法官,人民不管是敗訴、勝訴,都是敗訴,人民只能暗夜悲泣啊!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林燦都表示,法官是代表人民作審判,必須把證據看清楚,用或不用,必須在判決中作說明,這是義務也是職權:另外是行政稅務法院專業的問題,林燦都認為推出專業法官證書的制度不夠嚴謹,辦幾個案件就是專業法官是不對的,應該是法官要去進修,獲得基本的法學知識,從職務上學習上獲得專業知識,做出判斷人民才會信服,執法者跟一般公務員不一樣,因為法院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要做正確合法的判斷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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